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启动 > 正文
 

资产证券化在探索中前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 11:03 证券时报

资产证券化在探索中前行

    备受关注的资产证券化终于拨云见日。记者昨日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试点单位,将分别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试点。

    尽管资产证券化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种种积极意义已无可置疑,但处于试点阶段的资产证券化工作目前仍面临着现行法律条文、行政程序、会计规则和税务
法规等一系列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诸多问题尚待廓清

    穆迪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叶敏称,中国现在仍没有针对资产证券化的单独立法,而中国“试点-完善-立法-推广”的金融立法模式,也决定了近期内不太可能针对资产证券化单独立法。因此,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只能在中国现有的经济和法律架构下进行尝试。

    事实上,目前业界颇具争议的一个话题———在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是否应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来作为发行证券的主体,就反映出上述问题。

    针对是否应设立SPV的问题,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行长马蔚华认为,实施资产证券化,应采取符合“真实销售”的模式,即在银行外部另行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收购银行资产,使被收购资产真正从银行资产中剥离,建立完善的风险机制。

    而叶敏则认为,在当前中国法律框架下,设立SPC(特殊目的的公司)仍有一定的限制:如发行债券,《公司法》第161条的规定就基本上排除了现阶段以SPC作为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人的可能。

    此外,一些涉及法律程序的问题也需要相关部门提出明确的指导。如涉及到债权和附属抵押权的转让程序问题。《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所确立的各种可以作为抵押物或者质押物、质押权利的列举中,均没有将一般债权列入,因此,一般债券能否作为抵押物或者质押物、质押权利仍欠缺明确的法律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针对资产的特殊性,对债权和抵押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有进行适当调整的先例:2002年,为了便于不良贷款由国有商业银行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转让,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指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但是,最高人民法院是否会针对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涉及抵押权的资产,制订相似的规定,还是未知数。

    在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层面,也有部分行政程序仍需廓清,如涉及信托登记的细节、受托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资格、原始债务人违约时的处理程序等等。

    聚焦流通和供给问题

    此外,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最大难题便是流通问题。目前资产证券化已经可以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实现,如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2003年6月推出的132.5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贷款,就是以信托关系为基础的准资产证券化,但所发行的为信托利益,而非资产证券化证券,流通问题仍没有解决。

    叶敏称,不论是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还是通过交易所来进行流通,都必然涉及对信托利益定价、交易过程、信息披露要求等的进一步明确。

    金信信托的有关人士表示,从12月15日开始实行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首次允许企业债在银行间市场流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作了铺垫。但另一方面,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意味着先期能够买卖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还只是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的机构,而非个人。

    而另一个问题则是供给的问题。一个现实的问题是,我国银行现有资产中最适合证券化的就是房地产贷款;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国内银行又缺乏房贷证券化的动力,因为目前房贷的不良率非常低。

    摩根斯坦利执行董事钱骏就此表示,新的巴塞尔协议将于数年后推出,该协议将重新规定,对于AAA评级的房贷证券,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只需要1.6%(目前是8%),这将大大提高商业银行进行房贷证券化的动力。

    另一方面,对于中国商业银行来说,随着金融工具和投资产品的增加,外资银行、民营银行的不断扩充,其资本流动性将面临大的挑战。此外,我国目前的房贷占总贷款比例低于10%,但房贷发展的势头很快,资产的不良率也会越来越高。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资产证券化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热 点 专 题
百事音乐风云榜投票
严查苏丹红食品
房贷利率上调
F1新赛季 围棋春兰杯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安徒生诞辰200周年
购房贷款提前还贷指南
北京在售楼盘分布图
《新浪之道》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