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安明静 发自北京
据中国人民银行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于3月21日正式启动。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试点单位,将分别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试点。
据消息人士称,国开行将会开展基建贷款证券化业务。建行则要推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业务,将本行的一定规模个人房贷资产筛选集合信托于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上述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发行证券。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向本报记者表示,国开行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将会参考此前社科院为其担纲设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ABS)方案。
据参与方案设计的社科院殷剑峰博士介绍,为国开行设计的ABS方案是,国开行首先成立一家机构,通过购买并持有中小银行企业贷款,发行相对应债券。所对应发行的债券设计分三档:优先级、普通级和次级,面对的投资者,主要是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以后再慢慢向散户扩散。
此次央行的通知也表明,国务院批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目的是“为落实‘国九条’,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改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促进金融创新”。
资产证券化被看作是能够连接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产品,要成为连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桥梁,建行与国开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是否会通过信托公司或者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发行?会在银行间市场还是在交易所市场发行?
对此殷剑峰表示,以住房抵押贷款这种产品来说,考虑到它的复杂性,以及银行间市场的定价能力,初期应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面对机构投资者,主要是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以及基金公司等机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货币市场基金或者债券基金来间接持有这种产品。另外,在他们的设计方案中,不论是基础设施贷款资产证券化还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均没有考虑通过中介机构进行发行工作。
国开行有关负责人3月21日晚上9时许向本报表示:“开行目前正在作积极准备,将在中央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国开行是否会完全采用社科院在2004年初完成的方案,目前还并不得知。
资产证券化必将涉及利率风险、做空、对冲等众多问题,是先立法还是先试点一直争议不断。此次国务院批准国开行与建行率先试点,明确表示了要在试点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推广奠定基础。
据悉,由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委联合起草的《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也有望在近期出台。
由于资产证券化所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日前已经成立了由央行牵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参与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3月21日,协调小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并确定了协调小组议事规则、试点工作启动后的任务及日程安排。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3月22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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