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晓钟实习生于玲)本报近日接待了两位消费者的投诉,她们均反映目前市场上正在销售的“茅台”一帆风顺礼品酒,在未开封、未破损情况下出现明显挥发的现象。记者调查发现,这种“茅台”礼品酒并不是人们习惯认知中的茅台酒。
冯女士称,过年时别人送她一套52度500毫升两瓶装的“茅台”一帆风顺礼品酒,前两天发现其中一瓶在未开封情况下酒液竟然没有了。而杨小姐称,她家的酒除了有酒液减少的
现象,瓶子上贴有的防伪号码也不完整,无法验证真伪。据观察,这种酒包装上注明是由“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出品”,并且印有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厂标。
记者据此联系了该公司客户服务部门以及在津的经销商。他们均告知,消费者投诉的礼品酒不是该厂生产的,因为该厂一直以来生产的都是消费者心目中熟悉的瓷瓶包装系列酒。而消费者投诉的礼品酒却是采用透明水晶瓶装。对于这种酒是否为假冒产品,厂家表示消费者应该咨询当地经销商。
随后,记者拨通了该礼品酒包装上的电话,对方称是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的子公司保健酒业有限公司,但没有明确答复是否生产过该产品,只是提供了一个始终拨不通的“总代理”的手机号码。记者随后在百盛商厦地下一层见到该礼品酒,售货员介绍,这个是茅台酒厂生产的酒,可不是茅台酒。要是作为礼品送人挺好的,但自己留着喝就别买它,味道肯定不是你想像中那个茅台酒的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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