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薄继东)茂化实华(000637)上周六发布的公告,证实了其原料供应方茂炼股份日前确实已就茂化实华拖欠其货款一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此外,公告显示,此前曾遭独立董事共同反对的三项议案中的两项,获得了董事会新一次会议的通过。
被茂炼起诉欠款2.6亿
公告披露,3月18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茂炼股份起诉状称:2004年初,应被告的口头要求,原告从2004年1月至10月向被告提供了价值约14.65亿元的原料产品,而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约12.16亿元,欠原告本金和利息达2.6亿元。
对此,茂化实华表示,公司在财务处理上将本着最谨慎的原则,按照茂炼股份提出的新价格预估成本和损益。
两项争议提案被通过
公告还披露,3月16日,也就是该公司停产刚好期满3个月之际,董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对控股子公司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增资7500万元”、“延长与控股子公司北京茂化实华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开发的北京逸成东苑房地产项目合作期限”和“关于重庆索特盐化公司向银行申请3亿元贷款并以其资产为该等贷款提供担保”的三项议案。
据了解,上述第一项议案曾遭到独董杨治中和薛祖云的联名反对,而第二项议案则曾遭到了三名独董的一致反对,其反对的理由均为:“资料不充分、论证不明确”。
三独董观点截然相反
然而记者注意到,仅仅9天之后,除了杨治中继续反对之外,其余两名独董均已改变了态度。上述三项议案,均以5票同意、2票反对的结果获得了董事会通过。反对者为独董杨治中以及中国石化(600028)派出的董事孙晶磊。
杨治中在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中说:“在没有事先看到审计、评估报告,充分明确上次投资的效益、存在问题和风险的情况,并对延长投资的目的与项目可行性进行评价以前作出任何决策是不科学、不合理并有可能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与职工利益的。”
但另两名独董薛祖云和于小镭则认为:“该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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