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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经营需“四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 08:51 中国企业报

  南 林/文

  中国服装协会副秘书长王茁认为,沙驰品牌的授权方式是目前国际上较为通用的一种方式,像皮尔·卡丹在中国大概有27大类产品分别授权不同的企业。为什么会出现品牌纷杂而让消费者难以辨别的现象,这折射出在品牌授权过程中,因品牌的市场诱惑力而使很多企业竞相“克隆”、“模仿”、“打擦边球”。

  要使品牌清净,王茁认为,首先是品牌所有者的自尊,作为品牌是否把自己的识别系统梳理清楚,用最负责任的方式对外授权、生产。品牌要有一个严格的管理机制,特别是世界名牌。什么样的商标在什么样的场景中使用、在什么样的场合使用,这都要有严格的区分。如果单纯为了市场化而随意铺开就容易造成混乱。

  二是生产经营者的自律。得到授权的企业是不是很严格地按合同的规定去使用、生产该商标下的产品。在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生产经营者往往难以自律。

  三是商业大环境和法规环境的自控,相关部门应该制定更加明晰的法规,并且更加有针对性,同时执法要更严格。

  四是取决于消费者的自醒。企业加强品牌宣传意识,品牌推广,使消费者更好地了解品牌,这需要企业尤其是名牌生产经营者有这样的意识,从而达到唤起消费者自醒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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