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04年国际投资报告》称,阿曼将成为阿拉伯地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FDI)的最主要国家之一。阿曼中央银行公布,2003年阿曼吸引FDI总额达1.38亿美元,高于2002年的0.23亿美元和2001年的0.83亿美元,取得显著增长,是近九年来数量最高的一年。报告称,在全球范围内,FDI流动的最新趋势是向服务部门转移。从1995年至2003年,阿曼累计吸引FDI总额达到5.54亿美元,占阿拉伯国家吸引FDI总量的1.186%。
为改善投资环境,阿曼进行了结构调整,如克服管理问题,简化程序和消除壁垒。同时创造了一个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财政预算执行良好,汇率稳定,通涨率保持低水平。阿曼为吸引投资,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和法规基础。
《阿曼外国投资法》规定了一系列有利条件,包括资金的自由进出,免税和资本的外国所有权可达70%,甚至在某些对国家具有战略重要性的合资企业和项目可达到100%。尽管存在外国所有权比例,为统一对待所有在阿曼注册的公司,阿曼修改了税法,固定税率为12%。
报告称,阿曼应该促进旅游、信息技术和通讯、贸易和教育四个主要部门的发展。在政府为改善投资环境作出巨大努力的同时,也着力于提高非石油部门的收入,包括天然气部门、加工工业、贸易、旅游和金融服务部门。
为了能使阿曼新的五年计划中的项目能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兰德咨询公司(LANDERCONSULTANTCOMPANY)将为阿曼的项目制定国际引资战略计划。
(信息来源:驻阿曼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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