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要求按时上缴保险保障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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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 05: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出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障基金和人寿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两个专户,要求各保险公司按时上缴保险保障基金。 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截至2004年末累计已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应在今年内分批缴入保险保障基金专户。在2005年3月31日前应将累计提取额的50%缴入保险保障基金专门帐
保险保障基金是指根据保险法的要求,由保险公司缴纳形成,按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下,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的法定基金。上海证券报记者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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