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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强迫分流人员以补偿金入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 20: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秦勤) 省国资委主任陈光志昨日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经验交流会上指出,国企要下决心把不属于主营业务范围和不应该管理的辅业资产、机构分离出去,使发展重心从盲目扩张转移到着力做强上来。

  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局长熊志军在会上也表示,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的核心是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推进企业产权改革和调整优化企业结构。在企业改制中要特别做
好分流富余人员的安置工作,他强调,“改革不是甩包袱,分流也要保证能生存”。在支付分流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时,一定要充分尊重职工的意愿。在运用股份、债权和现金补偿方式时,企业应考虑到分流人员能承担的后果,“实在没钱就稍后再补偿,但是绝对不能强迫分流人员拿应得的补偿入股。”

  据悉,截至2004年底,四川共有55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了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工作,目前全省国有企业职工已经减少到60万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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