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较好落实“一费制” 但农民教育负担重仍有反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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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 13: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 |||||||||
为了解春季农村中小学学生收费和就学情况,近日省农调队在诸暨市、永嘉县、青田县、金华市婺城区和金东区等五县(市、区)开展了春季农村中小学的收费情况调查,调查共随机抽取了农村小学和初中各8所,以及200户有子女上初中或小学的农户。调查表明,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政策在浙江省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但农民教育负担重的问题仍有反映。
一、春季农民教育费支出情况 据对200户调查农户中198户有效问卷统计,198户农户目前共有初中生80名,小学生156名;有1户家庭有3个子女就学,36户家庭有2名子女就学,其余均为1个子女在校。自春季开学至今,被调查初中生已向学校缴纳包括“一费制”在内的各种费用人均508元,被调查小学生人均缴纳费用334元。其中初中缴费超过千元的有4人,最高的达1260元,最低的为247元;小学缴费有6位超过700元,最高的达910元,最低的为120元。 以家庭为单位看,有10户家庭春季教育费用超过千元,其中最高的诸暨一农户达1785元,约占其去年家庭纯收入的12%。从家庭的经济负担看,198户农户的春季教育费支出约占他们去年家庭纯收入的2.3%,有28户农户超过户纯收入的5%,其中有9户超过10%。 二、“一费制”政策落实情况和收费标准 (一)“一费制”政策得到较好执行。 调查表明,今年春季被调查的16所学校均实行了“一费制”教育收费办法。大多数学校今年春季开学前张贴了“一费制”收费标准,告示于民。被调查的农户其子女所在的初中和小学教育收费也全部实行了“一费制”。 (二)“一费制”收费标准总体较为合理。 据对被调查的16所学校今年春季“一费制”收费标准统计,初中平均335元,小学平均213元。从浙江省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096元、户均纯收入19834元看,“一费制”的初中收费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5%、户均纯收入的1.7%,小学收费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户均纯收入的1.1%。因此,仅从“一费制”的角度看,负担并不重。 分年级情况看,小学一、二、三、四、五和六年级“一费制”平均收费分别为193元、178元、224元、238元、228元和227元;初中一、二和三年级平均收费分别为360元、323元和325元。学校与学校之间收费标准不完全相同,不同学校相同年级间收费标准存在一定差距。其中小学差距最大的是二年级,最高收费195元,最低145元,高低相差50元;初中差距最大的也是二年级,最高收费345元,最低收费290元,高低相差55元。 (三)“一费制”政策农民普遍反映较好。 调查表明,农户对“一费制”政策总体反映较好,认为政策透明、标准合理、操作规范,对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调查情况看,无论从收费的项目和操作流程,基本都符合有关政策,包括一些偏远的山区学校。凡是有收费的基本都有收据,并注有项目,对于不属于“一费制”内的项目也出具了收据凭证。这样农民对教育收费就有一本明细帐了,不像以前收了费还不知是什么名目。 在对200户农户的调查中,对“一费制”的收费标准高低评判时认为“还可以”的农户占88%,认为“偏高”的占9%,仅有3%的农户认为“太高”;在回答您认为学校实行“一费制”费用后负担“明显减轻”的农户占23%,“有所减轻”的占50%。由此可见,目前的“一费制”收费标准大多数农民能够接受,并认为有利于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同时也反映出,通过实行“一费制”,多年来农户对读书费用问题的恐惧心理正在向着理解和宽容转变。 三、“一费制”外收费较为普遍 (一)学校调查反映出存在“一费制”外的收费情况。 从16所农村中小学调查情况看,多数学校在“一费制”外还向学生收取了一些其他费用。主要收费:有4所学校收取了人均28元的饮水费;有9所学校共接收了393名借读生,并收取了借读费,其中8所学校每人收取300元,1所学校人均收取600元;有9所有住校生的学校收取了住校费,人均124元,最高150元,最低80元。被调查的16所学校均未向学生收取择校费,也未强行要求学生进行各类保险。 (二)91.5%的农户反映学校收取了“一费制”外的费用。 其中有7.5%的农户反映学校收取了资料费,人均51元,最高为100元,最低为14元;有35%的农户反映学校收取了饮水费,人均16元,最高为25元,最低为12元;有20%的农户反映学校收取了住宿费,平均为128元,最高为300元,最低为60元;有3户农户反映学校收取了提高班费,人均112元,最高为150元,最低为65元;有4户农户反映学校收取了水电费,人均13元;有1户农户交了300元借读费;有70%的农户反映学校收取了上述外的其它费用,人均达165元,最高的收费为510元,最低10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教育负担重的问题依然存在。 虽然实行“一费制”后,对控制农民教育负担的支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费制”的收费标准总体也较合理,但仍有一部分农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民依然感到教育负担的沉重。据调查,198户调查农户有32户农户认为子女读书费用对家庭经济负担较重,另有4户农户反映负担很重,共占调查户的18%。农民教育负担重,我们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一费制”外的收费仍然较多。从前述学校收取的“一费制”费用和农户春季已缴纳的各种教育费用看,初中生目前“一费制”外的收费已有173元,小学生已有121元。 (二)部分学校仍然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的问题。 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学校在某些项目的收费上采取了强制性的措施,引起了部分家长的不满。如金华市婺城区某镇的一所初中统一要求学生住校,统一收取住校费;金华市金东区某镇的一所小学在中餐收费问题上也同样存在着强制性,规定学生统一在校用中餐,一学期每生收取300元中餐费。有所学校搭伙费标准三餐每学期收90元,一餐收80元,有的家长认为一餐的收费标准明显偏高。 同时,不少农户认为有的学校利用教师自身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在鼓励学生参加一些假日培训等活动问题上,往往发表一些倾向性意见,尽管学校强调学生和家长可根据自愿原则进行选择,但实际上存在“变相的强制”。 此外,有的学校还存在多次小额收费的情况。有家长反映上学期向学校交纳学习资料费有10次左右,每次交10元到18元不等。这学期刚开学不久,是否还会这样不得而知。 (三)个别学校收费票据不规范。 被调查的农户中,在回答今年春季交纳“一费制”外的有关费用后学校是否给予收费凭证问题时,有4%的农户认为学校没有给予收费凭证。据金华市反映,今年春季开学后,有的学校没有及时给予学生收费凭证。青田县某镇的一所中学和一所小学,今年春季收取“一费制”、“代办费”、“假日培训费”后,给学生开具的专用发票和收款收据上,均未盖财务专用章。 (四)学校困难增加,优秀教师外流加剧。 从实地走访调查的部分农村中小学反映情况看,他们普遍认为“一费制”政策好,认为这是国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举措。在问及现行的“一费制”收费标准高低如何时,他们也坦言,相对于当前农民收入状况来说,这一标准已经不低,但从学校自身考虑,显然就太低了。座谈中,这些学校的领导谈到了苦衷和困惑。在实行“一费制”后,学校减收,局部地区农村教师待遇偏低,教师队伍不稳定。尤其农村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城区教师相比,差距比较明显。因此一些优秀教师往往留不住,不是被城区学校调走,就是自己千方百计往“高处”走。调查中一位校长就感慨:“现在是教师冒尖了往城里跑,学生也往城里跑”。其结果可能造成:优秀教师流失——教学质量下降——生源减少——学校难以维持。 五、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农民对“一费制”政策的认知度。 在调查中了解到,一些农户对教育收费情况关注热情较低,听之任之,学校收多少就交多少。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目前大多数家长对子女读书十分重视,望子成龙的思想占据了大半,对教育投入舍得花钱;另一方面,农民的维权意识不强,对收费项目不问不顾。200户农户调查结果表明,农户对中小学实行“一费制”政策的知晓率不高,仅为64%。建议有关部门和学校通过加强宣传,帮助农户对“一费制”政策有更多的了解。 (二)“一费制”标准应因地制宜,更加细化。 “一费制”标准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而不同,但同一县(市、区)内镇乡间经济发展差异水平较大,农户对收费标准的看法也不同,同样的收费标准在一些欠发达乡镇农户可能还认为偏高,对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来讲,收费偏高一些也没关系。同时,调查中个别学校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减少收费对学校的生存带来了一定影响。因此,建议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一个县(市、区)制定多个“一费制”收费标准,发达乡镇提高收费标准,控制财政经费,欠发达地区降低标准,教育经费的不足主要依靠财政支持。 (三)规范“一费制”外的收费管理。 调查表明,目前浙江省农村中小学“一费制”外的收费项目仍有不少,这些收费项目中,有的是合法的,有的是合理的,有的则是不够合理的。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户的承受能力,明确“一费制”外的收费项目,规范“一费制”外的收费管理。同时,对合理的“一费制”外收费项目,要提供相应的高质量的服务。 (四)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教育财政支持的力度。 实行“一费制”后部分学校困难加大,调查中,学校在普遍称赞“一费制”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呼吁各级政府加大财政对农村中小学校的投入,建议各级政府提高对农村中小学教育的财政支出,使“一费制”政策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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