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旺
昨天,由工商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新商品房销售合同规范文本在京城推出。个中内容略晓一二,笔者觉得确实比上一版的买卖合同完善了不少,相信它会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
但若说新合同能极大地解决房屋买卖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却不敢苟同,至少目前持怀疑态度。因为笔者觉得,这一味“药”虽好,未必正对市场诸多问题的“病根儿”。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什么样?
现在的市场是需求巨大,市场“发烧”。换句话说,是卖方市场。君不见,众人争购一套房的现象屡见不鲜;君不见,开发商手中的房子成了不愁嫁的皇帝闺女。在这样的客观形势下,你还敢指望一纸合同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丝毫不受侵犯的超级“护身符”?
说话是要有根据的。笔者的一位朋友就有铭心的遭遇:几个月前购房,地段、价格均佳,但签订合同时却发现,本该双方协商的条款,比如面积缩水的解决、延期交房的罚金标准等等问题,开发商都已单方面填写了内容,而且明显有利于自身。一句话,购房人只有签字盖章的份儿了。这位朋友不甘心,据理力争,但对方寸步不让,为了自己的栖身之所,最后只有签订这“不平等条约”了。
今春的房地产行情,较几个月前相比,除了经济适用房,更是涨声一片。前不久,京东某商品住宅开盘,甚至出现了购房者冒着五六级大风连夜排队待购的情景。在目前的市场上,房地产商是强者,而购房者群体加在一起也还是弱者。所以,尽管新版合同为购房者创造了与开发商进行公平交易的更有力的外在形式,但笔者敢肯定,仍会有很大一部分购房者得不到公平交易的结果。
因此,仅仅给购房者一个纸上公平还不够。当务之急,是有关管理部门,要正视市场中不平等的现实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清除各种欺诈现象,还购房者一个实实在在能够行使的公平交易权利。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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