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本项目开放正在稳步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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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 09:32 上海证券报 | |||||||||
43个资本交易项目中已有11项实现完全可兑换,严格管制的仅为6项 北京消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司司长邹林表示,去年进行的再一次评估显示,到2004年底,按照IMF分类的43个资本交易项目中,已经实现完全可兑换有11项,较少限制的有11项,较多限制的有15项,严格管制的有6项。这就意味着相当多的项目已经较
邹林是在3月15日北京举行的第二届德国潘德布雷夫抵押债券介绍会上作上述表示的。邹林认为,以前我国在资本项目可以兑换的问题上,总体上遵循先流入后流出,先长期后短期的顺序来考虑开放原则。2001年加入WTO以后,为顺应全球化挑战,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客观需要,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涉及到证券投资、直接投资、其他投资和资本转移等资本与金融相关的四个领域。这其中包括改革境外投资的管理,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建立了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积极研究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同时在QDII制度实施以前,先行开放了社保基金和保险基金的对外证券投资;在去年统一了中外资银行在外债和国内外币贷款方面的管理政策。 邹林指出,随着国际收支的持续顺差,如何进一步使资金达到双向流动,最终达到收支平衡,是今后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他还指出,国家去年下半年也开始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允许国内的企业保留更多的外汇资金,企业对此是欢迎的,但同时也提出一些相关的要求。因此,他建议国内的银行应该把更多优质的安全的国际市场投资产品和工具带给国内企业,使得企业在本外币资金的选择方面有更加理性和平衡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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