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影视传媒业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海外巨头带来了丰富的想象力。
针对国家广电总局44号令关于“外资可在华建立一家影视制作合资公司”的规定,日前,凤凰卫视(8002.HK)在发布2004年度财报时表示,准备在内地寻求类似合作机会。而在此前,该集团与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合资组建广播广告经营公司时曾透露,期望在节目制作等领域进行深入合作。
凤凰卫视北京代表处公关媒介部王晓春对记者表示,集团正在对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44号令进行研究,希望能够从中获得商机。根据44号令,外资媒体公司已被允许在中国内地组建影视节目制作合资公司,其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
而在去年9月,凤凰卫视与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在香港宣布合资组建广播广告经营公司———北京同步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时,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刘长乐曾表示,期望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与北京及内地其他地方的传媒发展更多合作机会。
“除了广告经营与销售,今后,我们也希望与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在节目制作及其他领域有进一步的合作机会。”凤凰卫视香港新闻发言人当时对记者作了上述解释。
昨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得知,目前北京同步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正在与内地多家电台洽谈电台广告经营业务。“但双方确实正在考虑是否可以在节目制作领域进行深入合作,且并不排除将这块业务纳入同步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体业务中的可能性。不过,现在这仍处于初级阶段,未有任何实质性行动。”该人士称。
凤凰卫视欲在内地建立合资影视制作企业的考虑,与其集团市场拓展策略紧密相关。
根据该集团日前发布的财报,其在去年盈利超过1.5亿港元,而就在之前的两年,凤凰卫视的营业收入都还处于亏损。据了解,去年,凤凰卫视中文台总收入超过8亿港元,资讯台收入也首次超过1.8亿港元,盈利2600万港元。
但就覆盖率而言,凤凰卫视中文台、电影台与资讯台目前仅可在珠江三角洲全面落地,此外还包括内地三星级以上宾馆和涉外小区。相对于中国内地巨大的市场,这样的成绩根本不能让它满意。
分析人士认为,凤凰卫视无疑十分希望在内地更多省市特别是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有所覆盖。此前,与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在广告经营方面的合资无疑只是合作的“前奏曲”,该集团更欲通过建立影视制作合资公司,以便进一步提升其节目知名度与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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