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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和谐社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 18:50 中国经济时报

  采访对象: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系教授 孙立平

  本报记者 柏晶伟

  我国正在进入利益分化、

  利益博弈和利益冲突的时代

  中国经济时报:为什么现在要提建设“和谐社会”?

  孙立平:和谐社会涉及到多方面的关系,因而其含义无疑是相当广泛的。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和谐社会的最基本含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一种大体均衡的利益格局。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个概念的提出有一个相当现实的背景:通过过去四分之一世纪的改革,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但理应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种种利益均衡机制却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结果就是社会利益格局的严重失衡以及由于利益格局失衡引致的各种社会矛盾的大量出现。

  过去20多年改革实践表明,市场不仅是一种资源配置和经济整合的机制,同时也是利益格局形成的机制,亦是社会结构的生成机制之一。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相伴随,在过去20多年中,我国社会结构的分化在不断加深:多元的利益主体开始形成,同时,贫富悬殊的问题日益突出。世界银行1997年发布的一份题为《共享不断提高的收入》的报告中指出,中国80年代初期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是0.28,到1995年是0.38,到90年代末为0.458,在此前后,国内外几个研究机构研究的结果与这个结论大体类似。按照世界银行的分析,这一数据除了比撒哈拉非洲国家、拉丁美洲国家稍好外,我国的贫富悬殊要比发达国家、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及前苏联东欧国家都大。报告指出,全世界还没有一个国家在短短15年内收入差距变化如此之大。如果短期内没有政策来调节的话,还会继续恶化。

  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同时也由于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由利益关系引起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在明显增加。可以说,利益矛盾与利益冲突,将会成为我国今后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正在进入利益分化、利益博弈和利益冲突的时代。

  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形成一种相对均衡的利益格局,如何形成一种使得利益格局能够大体均衡的机制,将成为一个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应当说,“和谐社会”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出现的。

  从单一中心时代到多中心时代

  中国经济时报:从新发展观的确立到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是否意味着我们的社会发展模式发生了改变?

  孙立平:由新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念所标志的我国社会生活和发展模式的转折,是根本性的,即我国正在由过去的单一中心时代转向多中心时代。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可以说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单一中心的时代。在改革前,我们这个社会是以政治或阶级斗争为中心,于是整个社会都成了阶级斗争的舞台:政府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工厂要抓革命促生产,就是街道居委会也成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基层单位。在那样一个时代,社会的一切都要笼罩在政治的阴影之下,甚至家庭和个人生活都在不同程度政治化。

  改革以后,社会的中心从阶级斗争转到了经济建设上。应当说,这是一个重要的转变。经过20多年连绵不断的政治运动,人们终于知道了发展生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才是硬道理。而且,至少就20世纪80年代的情况来说,很多社会问题也确实是由于经济的不发达造成的。因而,在改革后的10多年中,经济建设成了全国的中心。其结果也是有目共睹的,在2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经济经历了一个堪比上个世纪60、70年代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快速而持续的增长过程。而且从目前来看,这个增长过程持续的时间可能比上述国家和地区还要长。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整个社会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当明显的。这包括政府职能的畸变,社会生活的紊乱以及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所呈现的一系列问题。

  多中心的时代相对于过去来说是一个崭新的时代。在价值的层面上它意味着除经济增长之外的其他价值开始确立,从结构上来说它意味着市场、政府和社会职能的分化以及以此为基础的新的社会运行机制的形成。在这样一个时代,市场和企业当然仍然是以经济为中心,但政府将要开始更多地承担起维护社会公正和促进社会发展的职能。

  中下层分化加剧

  强势群体能量凸显

  中国经济时报:您刚才谈到,因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种种利益均衡机制却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导致社会利益格局的严重失衡。主要体现在哪里?

  孙立平:来自不同方面的信息均表明,近年来我国社会贫富差距的进一步加大。美林集团发表的《2004年度全球财富报告》显示,我国现在的富裕人士超过100万美元金融资产较前一年增长了12%,达到23.6万人,这些人士的总财富为9690亿美元。这些归入富豪俱乐部的成员,每人拥有的平均资产超过4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400万元。

  我们看到,在财富向少数人手中积聚的同时,收入格局的分化在加深。近些年来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过去城乡分化的格局在变得进一步复杂化;特别是中小城市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城市与大城市之间的差距在拉大。过去在收入上的城市——乡村二元格局,由可能演变为大城市——中小城市——乡村的三元格局。虽然目前还缺少有关的全国性数据,但许多地区的案例表明,这种趋势是明显存在的。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除了目前的税收和财政体制之外,一个更为根本性的原因,是经济活动越来越向少数大城市集中,而中小城市的经济基础越来越薄弱。

  而在农民收入大幅增加的同时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的现象中,也许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更值得注意的趋势,即中层和下层之间的分化可能在进一步的突出。我们过去讲中国社会分化的时候,更多的讲的是上层和下层的分化,而且都是假定上层是一个很小的数量,很大的一个数量是下层。主要原因是1990年代以来社会资源迅速积聚到上层的过程,导致了一个人数不多但掌握大量资源的上层的出现。而在诸如房改、医改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实施的过程中,中层与下层之间处境的差异并不大。这样就导致社会分化主要表现为上层和中下层之间的分化。到现在为止,这种分化已经开始定型化为一种较为稳定的社会结构。现在可能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原来大体上都属于下层那部分当中出现了分化,即中下层之间的分化: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的测算,最近几年中我国中等收入阶层正在以每年1%的比重增长。一般地说,中等收入阶层的成长,是与经济的增长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另一个数字是,在2003年,中国贫困人口首次出现反弹。如果以人均年收入637元以下作为标准,2003年中国的贫困人口增加了80万人。这在改革开放之后还是第一次。尽管增加的这80万人基本是分布在贫困的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城市中中下层之间的分化可能更为明显。

  中国经济时报:近几年,人们议论较多的一个话题是“中产阶层的崛起”。从社会结构分化的角度看,这部分人应该算作社会的强势人群、富人阶层,强势群体拥有的社会财富、政治地位以及表达权、话语权,决定了他们的举足轻重的社会作用。而弱势群体似乎只能在他们的影子里和庇护下存在。

  孙立平: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最大的差异是争取利益能力的差异。在强势群体一方,强势群体的各个部分不仅已经形成了一种比较稳定的结盟关系,而且具有了相当大的社会能量,对整个社会生活开始产生重要的影响。这个强势群体的社会能量开始形成于1990年代,主要表现:第一,对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的影响。例如房地产政策。第二,对社会公共舆论的影响和话语形成的能力。在1990年代中期之后,传媒更多地受这个强势群体的影响。而由知识分子制造的主导性话语也更直接地体现了这个群体的价值和主张。第三,形成了弱势群体对强势群体的依附型关系。因为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承认,弱势群体的许多机会,是由强势群体提供的。近些年来,在诸如拆迁、征地等问题上,资本与地方政府的结盟关系,就已经清晰可见。

  建立容纳利益机制的制度安排

  中国经济时报:在您看来,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形成的利益格局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发生改变?也就是说让弱势群体也有希望走上富强之路?

  孙立平:从根本上说,一个社会利益格局的大体均衡是社会中不同群体利益博弈的结果。在我国,弱势群体在国家的政治构架中缺少利益代表。更重要的是,弱势群体缺少国际上通行的弱势群体表达自己利益的制度化方式。因此,不建立起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表面上看是避免了一些麻烦,但结果是使利益格局进一步失衡,并为更严重的社会冲突埋下祸根。

  在一个利益分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中,一个好的制度往往并不是表现为其中没有或很少有矛盾或冲突,而是表现为它能够容纳矛盾与冲突,在矛盾和冲突面前不至于显得束手无策或过于脆弱,同时,能够表现出很强的解决冲突与纠纷的能力。和谐社会决不是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相反,和谐社会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

  因此,应当把形成解决利益冲突的能力,看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形成这样的一种能力,则需要政治智慧和治理技术。但我们必须正视建立利益表达和利益均衡机制的过程是一个挑战。利益表达往往意味着冲突,因为它包括了为达到争取利益的目标而采取的施加压力的方式。利益表达的需求总是产生于利益失衡或利益冲突的时候,这时,如果不开启表达的大门,利益矛盾得不到解决且会日积月累从而酝酿出更严重的危机;但如果开启表达的大门,以诸多利益矛盾为基础的表达行动往往会以不可控的方式和力度冲击试图为它提供空间的体制,严重者会造成社会的动荡。因此,必须要在利益表达和社会稳定之间取得平衡。可以这样说,底线是社会的稳定,上限是利益的表达,两者之间就是形成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机制的空间。

  走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和谐社会

  中国经济时报:您提出把形成解决利益冲突的能力,看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内容。这是就政府而言。除此之外,怎样做才能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

  孙立平:总的来说,一是政府转型。在目前我国具体情况下谈利益格局的均衡,谈社会公平,不可避免涉及一个问题,就是社会公平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就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而言,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一个困难的抉择。从一个方面来说,面对经济高速增长而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现实,将注意力更多地转移到社会公平上来是完全必要的。但从另一个方面看,目前的中国仍然处在一个经济的时代,如果社会公平是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的,也是不可取的。因此,简单地说用社会发展为中心取代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不恰当的。一个可以考虑的思路,应当是重心的多元化。这种重心的多元化突出体现在政府与市场的分工上。应当承认,在市场经济建立的初期,由于民间经济要素特别是民间企业家的弱小,政府往往在起企业家的作用,经济工作一度成了政府工作的重点。而整个社会利益格局的失衡,与此有着密切的关系。社会重心的多元化意味着政府与市场职能的分化。社会公平决不是也不应该牺牲市场中的效率原则,更不能改变20多年的市场取向改革的方向。但同时,政府过多承担经济职能的现象则应当发生根本的改变。这意味着要建立一个具有超越性的、以公共服务为基本职能的政府。也就是说,政府转型意味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府转变为以公共服务为中心的政府。在这个过程中,促进社会公平将成为政府的一种基本职能。

  二是再分配政策的调整。再分配与社会公平的关系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国家对企业的征税。就目前的情况说,我国企业的税负特别是名义税率是不轻的。但问题是,税收效率不高,企业偷税逃税现象严重,相反,国家征税成本很高,这实际上减少了国家可以用于再分配的财力。第二,个人所得税,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高收人群体税收征缴存在很多漏洞,个税很难成为调节贫富差别的有效机制,甚至起的是相反的作用。如果将农民的负担看作是一种变相的个人收人所得税的话,可以看出,个人收入所得税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在城乡之间是反向的。而在城市内部,工薪阶层与非工薪阶层之间的情况也是如此。第三,是国家财政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资金比重较小,大量的资金用在政府直接投资、改善投资环境和行政支出上。1990—2001年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年均增速为29.2%,12年间增长了7.3倍。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全国有350万辆公务车,一年耗费3000亿人民币。而在2001年,用于低保的费用只有100亿元,失业保险业只有190亿元。因此,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首先是要改善国家的再分配。在最近的两年中,国家再分配有向农村和城市弱势群体倾斜的迹象,但力度仍然有限。现在迫切的问题是要增加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障和农村义务教育及医疗的投入。

  三是市场中的利益均衡机制。市场中的利益均衡机制主要体现在劳资关系上。资强劳弱是世界上一种普遍的现象,但这种现象在目前的我国表现得尤为突出。劳动者掌握的资源很少,尽管可能人数众多,但他们的声音很难在社会中发表出来。我们不能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涉及劳动者利益的时候,往往要靠政府和大众媒体来为他们说话,他们自己的声音是很微弱的。因此,要建立市场中的利益均衡机制,一个迫切的任务就是形成一种相对均衡的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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