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大家评说
那天,当我应约去签订整体厨柜的合同时,简直傻了眼,天!居然还有这种一边倒的合同条款,其中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全都是消费者的义务,而厨柜厂家除了安装外啥责任也没有。
比如说,合同规定乙方(即消费者)得在合同签订后立刻支付总货款90%的预付款,而甲方(即厨柜厂家)可在合同签订至少20天后交货。我逐字逐句寻觅,发现整个合同把乙方的义务、责任写得具体细致,甚至还规定如果乙方违约得把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归给甲方,然而甲方的主要义务就一条,即按图纸安装。
根据这个合同,我得在厨柜的影子都没看到之前付出绝大部分货款,万一厂家关门大吉,那么我付出的8000多元不就打了水漂?如果厂家生意火爆,拖了一年都不来上门安装厨柜,或者安装后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我除了拖延或者拒付剩余的10%货款外,再找不出任何办法。这显然不符合消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对等及公平合理原则嘛!推销小姐瞪大了眼睛,用诧异的口气说道:“从来没有人对我们的合同提出过疑问啊?”她说的或许是事实,因为我的好几个文化层次蛮高的朋友都订了这款厨柜,他们大笔一挥,就在合同上签下了名字,至于合同写了什么根本没看。他们都用一副多管闲事的眼神看着我说,这家厨柜可是厦门知名品牌呢,何至于出现你所说的假设。
看看这种消费者,能不纵容商家为所欲为。推销小姐还告诉我说,他们的合同条款是参照厨柜行业的通行做法,并聘请了专业律师制定、审核过的。为此,他们坚决不肯更改合同条款,我也不愿意在这种显失公平的合同上签字,不过我的底气一点也不足,因为我家的厨房已经按照这款的厨柜做了设计,而且我是找关系才拿到这个价格的。
僵持了好一段时间后,还是我先“退一步海阔天空”,要求将预付款改为50%,另外40%的待货一进场、安装之前立刻支付。推销小姐几经请示,终于答应“特事特办”——只为我这一家更改合同,并答应在合同中增加规定,如果甲方违约,未能按预定时间进行安装或者未能按清单安装的,则需按日承担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最终,我的担心成了多余。但是,不久后,厦门却真的出现某一品牌的厨柜突然关门,卷走消费者货款的事件。看来,不防不行啊!(桂子)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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