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征求意见
本报讯 记者14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修订《煤炭法》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并将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布公告称,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已经正式启动
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时间为今年10月15日,联系电话为(010)84657889,84657872。
1996年8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煤炭法》,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煤炭行业发展。
作者::赵承 刘铮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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