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放开利率管制,调节资金供求平衡,抑制地下融资空间
商报讯 (记者冯秀英)“现在民间借贷受到越来越多需求者的青睐,特别是浙江、福建和广东等民间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由于国有银行服务滞后和民营银行的空缺,使一些资金进入了地下钱庄或‘标会’。目前全国地下融资规模已达到1万亿元之巨。”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工商联合会会长王鹤龄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一份提案引起人们的关注
。
他说,中央财经大学对全国20个省市地下金融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地下信贷的规模目前已达7400亿元至8300亿元,占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增加额的比重将近30%。而花旗银行一份研究报告也显示,中国非正规资本市场大约为9000亿元,将近银行总存款的4%。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自己投资或民间融资。由于大量资金从事地下融资活动,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产生一系列负面效果。
王鹤龄认为产生地下融资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缺乏为地方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体系,特别是为城乡个体农、工、商、贸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和民营中小企业服务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严重缺乏。银行利率一直比非正式信贷市场的利率低50%—100%,在利益的驱动下,不少居民存款及民间资本流入地下金融,追逐更高的资金价值。
他说,地下融资造成大量资金在体外循环,其数量、运动方向不能准确了解、掌握,从而带来了对国民经济的预测、决策的困难,增加了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难度,甚至加剧了经济过热。同时,由于地下融资缺乏必要的金融法规规范,导致金融活动市场无序,资金的供给方和需求方都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因素,其潜在的风险非常大。
他建议,应尽快明确对地下融资的监管职责,改革监管模式和监管理念,增强对地下融资的打击力度和稽查密度,抑制地下融资的蔓延。加快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与担保形式,为城乡个体农、工、商、贸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和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最大程度地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减少政府利率的人为干预,最终实现资金的市场价值。
只有逐步放开利率管制,通过利率浮动政策的杠杆,调节资金的供求平衡。这样地下融资的空间将逐步缩小,走向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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