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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亚宣布允许利比亚外国银行在利开设分支机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 19:39 商务部网站

  3月13日,利比亚出台新的法律,第一次允许外国银行到利比亚开设分行或办事机构。根据利比亚总人民大会(议会)签署的法律,资本金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银行可在利比亚设立分行或办事机构。该法同时允许资本金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利比亚人开办金融类实体。

  经济分析认为,该法的制定旨在巩固利比亚同其他国家间的合作和鼓励外国资本投资
,希望用20年的时间内将其国民人均收入在现有基础上提高两倍。

  (信息来源:驻利比亚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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