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
日前向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递交了题为《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十一五”规划的指导理念和规划基础》的提案。
目前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成为经济发展的指导理念和规划基
础,这远不能适应资源环境的严峻形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紧迫要求。为此,建议“十一五”规划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指导和规划基础。
我们应树立新的经济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就要求改变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和““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的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选择减少物质资源消耗和以无形的,边际效益递增的知识资源为主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
发达国家经验表明,用法律形式规范政府、企业、公众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保证。为此,九三学社建议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同时以其为母法,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废旧家电回收条例》、《容器包装分类收集再利用条例》等一系列法,使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形成一个完整体系。
另外,我国目前在循环经济试点中采取的基本是政府推动模式,但要在大范围内发展循环经济,单靠政府推动是不行的,必须构建市场化的运行机制。此外,还要制订税收减免、贴息贷款、政府采购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投身其中,以政策和市场的合力推动循环经济更快发展。
(叶红菱 施建 王素慧 谭茜琛/整理)
(蕥 嬉/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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