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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找销售者要求赔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 11:10 华商网-新文化报

  买了曝光的问题产品,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本报讯 (记者李德庆)目前,被工商、质检部门曝光的产品以及企业日益增多,政府职能部门正要求对“问题”产品紧急召回。那么,作为已经购买了这些不合格产品的消费者,将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呢?销售者不存在了可找厂家

  法律人士程岩认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并且要求销售者给予赔偿。如果销售者已经不存在,消费者可以向生产厂家索赔。而对于销售者来讲,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反过来,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明知有问题还销售厂家有责任

  有消费者提出,许多被曝光的食品还在市面上销售,因不知情而购买了怎么办?

  “企业在不明知的情况下,将不承担责任,但有义务追回产品。但如果企业知道有问题还在销售,就要负一定的责任了。”程岩讲,已判定食品有质量问题的而生产者仍在卖,根据《消法》第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可以索赔。索赔举证很重要

  张先生是司机,他家附近的一家加油站,最近由于销售汽油和柴油标号不够,有关部门将其查封。可是他的车虽然经常在这里加油,对劣质汽油造成的车辆损坏张先生却无法索赔,因为他没有保留发票等收据证明。

  有关质检专家认为,取证是为消费者打赢官司的关键。张先生必须把发动机和汽油拿到质检部门检验,证明发动机确实由使用不合格汽油造成损坏。并且,提供此前购买汽油时向加油站开出发票等收据证明。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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