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提高消费者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省消协发出消费警示:
1.食品包装上的标识要齐全。国家规定,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2.选择购买已获国家认证的并标注有有机食品、绿色食品、“QS”(食品安全认证)等标志的食品。国家针对绿色食品实行绿色食品使用标志,从2004年4月1日起,国家对米、面、食用油、酱油、醋五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要求此类食品必须通过“QS”认证,并在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及准入证号,才能上市销售。
3.注意食品成分表中标明的成分。食品成分表中一般要标明食品的生产、营养等成分,标明食品的特性,有些食品成分还要标明添加的其他物质。
4.注意提高对劣质食品危害性的认识。消费者应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的产品,并尽量到证照齐全的商场、店铺购买,同时要注意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抽检不合格食品名单。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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