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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 人大代表建言资本市场法制建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 11:03 上海证券报

    落实"国九条",促进资本市场建设是本届"两会"的重要话题之一。3月10日是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议案提交截止日,记者昨日从人大议案组了解到,众多人大代表都将关注的目光投入到如何运用立法手段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和稳定发展的话题上。

    韩平等34名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制定金融机构再生法的议案》,部分商业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出现支付危机,导致一些局部金融风险
,建议制定金融机构再生法,解决以上问题。

    马蔚华等31名代表提交了《关于对资产证券化进行专项立法的议案》,提出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金融创新,有利于盘活银行不良资产,增加银行资产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目前由于法律制度不完善,商业银行未能真正开展起资产证券化的业务,建议对资产证券法进行专项立法。

    刘华国等31名代表提交《关于修改证券法的议案》,建议在证券法总则中增加"证券市场发展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内容,对合法资金入市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等。

    黄代放等38名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修改公司法,改善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状况的议案》,提出由于我国公司债券起步较晚,相关法律不够健全,致使公司债券的市场化程度和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要求,同时也落后于国债和金融债等债券品种的发展水平,要改变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过多依赖于银行间接融资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大力发展以债券为主的直接融资,必须首先解决公司债券市场问题,建议修改公司法中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胡怀邦等30名代表提交《关于制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特别法的议案》,提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组建五年来,运用国家赋予的政策和手段,加快对不良金融资产的有效处置,支持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发展,培育我国不良资产交易市场等方面发挥了作用。但随着其业务的深入发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实际运作中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制定恰当的法律框架、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功运营的关键。建议尽快制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特别法,实现政府、国企、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共赢"的良好格局。

    此外,人大代表议案较为集中的话题还包括国有资产有效管理、税收制度改革、对金融犯罪加重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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