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郎朗)记者昨天从有关渠道获悉,持续了一年多的朱江洪诉仲大军侵犯名誉权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在广州某报刊登公告称,法院判决仲大军在该报上以相同篇幅刊登消除2003年12月8日失实评论影响、向原告赔礼道歉的文章,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但仲大军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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