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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警惕“不平等条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 08:59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近年来,因不平等格式合同引发的消费者投诉逐年增加。“不平等条约”甚至是“霸王条款”现象屡见不鲜。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签订格式合同时要严谨,不要盲目签字放弃自己的权利。

  要确认合同内容是否全面,尤其应当特别仔细审阅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内容。对于经营者的口头承诺等不确定因素,一定要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免出现纠纷后因
口头约定无法确定责任而带来损失。

  作者::陆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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