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纷纷收紧按揭条件,“首付两成”已成少数,三成是主打,首付五六成或者干脆不贷的情况比以前有所增加
本报讯记者刘薇报道: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出台后,便因其相关司法解释得不到银行的认同引起不小的风波。记者昨天了解到,近段时间广东省内银行纷纷收紧了对住房按揭申请人条件的审核,“首付两成
”已成了少数银行“优质客户”才能拿到的比例,三成是主打,首付五六成或者干脆不贷的情况比以前有所增多,一些从未提出过的审核条件,也出现在申请贷款程序中。
“没办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出发点很好,也有积极意义,可是如果没有能够同时兼顾到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利益的操作细则出台,房贷风险就会加大,银行为了降低风险,只能从严审核。老百姓申请房贷当然比以前难了。”一位国有银行个人业务部的负责人表示,对“必须居住房屋”的界定不清,将引发更多恶意欠贷,这是对住房按揭最大的威胁。
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作为人大代表,在两会中也专门就此事提交了一份议案,他谈到,至2004年10月末,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高达1.71万亿元,目前不良贷款率为0.12%,属于银行质量最好的资产。但由于高院《规定》中相关条款的模糊和不清晰,将对这1.71万亿巨额贷款以及未来新增的住房贷款的安全性产生极大隐患。
对风险加大的共识使得银行纷纷提高贷款门槛。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各行并没有从首付比例的成数上给出硬性规定的提高,但在实际操作中,以前很少出现的五六成首付,已经降临到一部分人头上。“现在坏账风险产生的损失已落实到具体经办人,我们宁愿少做也不愿增加坏账。”一位银行按揭人员称,该行最近被拒贷的比例明显上升,已占到了近两成。
不仅仅是首付比例的提高,针对申请人资信状况的调查也严格了很多,诸如王先生遇到的必须提供另一套住房证明的要求,在很多银行并不鲜见。“之所以这样做,是防止个人以司法解释中‘必须居住房屋’为由拒绝向银行还贷。”某股份制银行房贷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诸如此类的方法还有要求借款人与银行签订一份协议,同意断供时银行可以处置其抵押房产;同时抵押另一套房屋,或者提供担保人,又或出具其亲属在申请人断供时会提供住所的证明书等。
而在广州无本地户口、流动性大的外地人也成为贷款难的一群。银行人士称,有高收入或固定收入如公务员等群体将是银行主要的放贷对象,对其他申请人银行会从收入、财产、需抚养人口等多个方面从严考察,一些银行还划分了不同的档次,针对不同的档次有不同的贷款政策。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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