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方禹茗 通讯员昀达)“我以为平时称兄道弟的哥们给我送点钱,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没想到,他们竟把我‘送’进去了。”9日,某国有大企业材料采购员史某在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听完法官对自己的宣判后,悔恨不已。
2002年,史某通过竞聘,当上了某国有大企业的材料采购员。史某工作兢兢业业,不给任何人面子,只看材料质量和价格,一些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想跟史某拉关系,可都没成功
。史某知道采购行业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按照销售额的百分之五给采购员提回扣。刚开始他还能拒绝回扣,可时间一长,眼看着其他采购员都出手阔绰,史某心里也发痒。工作的时间一长,史某渐渐结交了一些跟他称兄道弟的哥们儿,也就是向他供应材料的老板。这些老板们为了能得到史某的关照,处心积虑地了解史某家的情况,特别是喜事。
从此,史某家的生活发生了变化,只要有孩子升学、父母生日等喜事,就会有材料供应商送来礼金。经过审理查明,材料供应商们借史某孩子升学、母亲过生日及史某的饭店开业等机会,共送给史某礼金4.3万元。
3月9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对史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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