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力实施投保提示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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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14:05 证券时报 | |||||||||
从2月开始,浙江省率先在寿险行业实施了投保提示制度,作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项新举措,目前已经初见成效。 据统计,去年浙江保监局接收投诉1100多件,其中50%以上是保险合同纠纷。浙江保险行业协会表示,在这些合同纠纷中,保险营销人员误导投保人或者没有完全告知的问题确实存在,但同时也存在着保险人如实告知,投保人没有注意的情况。根
据悉,该《提示》以浙江保监局的名义,提醒投保人在购买人身保险产品前,要仔细阅读保险责任,理解各种除外责任事项,了解产品的保障范围能否满足需求。在购买长期人身保险产品时,要认真阅读现金价值表或者退保金示例及退保规定。对于购买分红型、投资连结型及万能型三种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时,还需注意该类产品收益的不确定性,要注意保障为主、投资为辅的职能区别。浙江省保监局负责人表示,实行投保提示制度主要着眼于全省保险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既能督促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履行应尽的义务,达到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的目的,同时又能从投保环节就开始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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