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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霸王”条款“斗”到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12:26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羊城论坛”上各方热论维权

  本报讯记者廖方通讯员林伟珊、陈建智报道:昨天,以“消费者如何应对‘霸王’条款”为题的第84期“羊城论坛”召开。各行各业有哪些霸王条款?消费者又如何应对?消费者代表对此各抒己见。

  房产电信“霸王”盛行

  所谓的霸王条款,就是对制订方免责,而对签约对方消费者或接受服务者加重义务或者负担。现在各行各业,都有“霸王”条款的存在。一位市民讲到,她在中国某电信公司购买了一部手机,该手机除了信号差之外,每3个月还必须要买50元话费。如果不买的话,累积的话费就全没了。而如果换了手机的牌子,累积的话费也同样没有,这样的规定真是霸道之极。有多名市民表示,电信业霸王条款处处可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论坛中,房地产业的种种不平等条款也成了市民们痛斥的对象。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李永强在论坛上谈到,“霸王”条款这个概念在消费者心目中日渐清晰。去年,消委会收到的投诉案件总共有4500宗,其中有关“霸王”条款的投诉就有550宗占投诉案件总数的12.22%,这550宗投诉热点集中在房地产和电信这两大行业中,所占比例高达40%。

  各方支招如何应对

  究竟如何应对霸王条款?一位人大代表谈到,首先从消费者的角度上来看,消费者应重视自己的签名权,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将合同看清楚,不能随便签下合同;其次虽然企业和消费者在名义上是平等的主体,但是由于有些行业的垄断,消费者还是处在劣势。作为弱者,消费者应该在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积极寻求法律的援助。而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最好制定出行业内的合同范本作为标准,以此来约束“霸王”行为。此外,该代表还建言,企业也应该有自律意识,不能总以“霸王”自居,失去消费者就等于失去了市场,“霸王”也会有“别姬”的一天。(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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