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代放:允许上市公司发债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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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08:24 上海证券报 | |||||||||
全国人大代表、上市公司泰豪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总裁黄代放认为,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也表现在公司扩大发展需要资金的时候,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的方式,不需要稀释股东权益上。他就此提交了《关于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相对落后的根源及发展建议》的议案。 黄代放表示,现行审批程序不利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目前上市
黄代放还提交了《关于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组建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建议》,建议在加强监管的条件下,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以及其他金融业的途径。他还提出全面开放民营企业在直接融资方面的限制,允许那些具有一定资产规模且资产质量高、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的民营企业发行短期或中期债券直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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