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消费者权益:投保指南教你读懂保险天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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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03:11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本报记者 黄蕾 长期以来,由于内容过于晦涩难懂,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因此被称为“保险天书”。消费者往往因此而忽略了条款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此起彼伏。“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更好地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的亲和力与信任度,在上海保监局的支持下,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同各保险公司正在酝
记者仔细翻阅《投保指南》后发现,其主要内容包括熟读条款、明确权利义务、保险服务、问题解答和客户如实告知五大部分。“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前应注重阅读有关保险产品的条款,弄清保险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秘书长裘星熙告诉记者,消费者平时在保险代理人那里看到的各保险产品的宣传资料,不能代替保险合同条款。 针对少数保险公司保险服务滞后的现象,《投保指南》中明确表明,“各保险公司应向社会公布保险理赔(给付)指南,包括受理赔款或给付的单位、部门的地址、电话、营业时间(包括每日接待时间和确定的休假日)。”裘星熙同时强调,各保险公司应提供后续服务说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其销售(或代理销售)机构(和个人代理人)均备有相关产品条款,消费者可就近方便索取,阅读时若有疑惑,可向该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热线电话查询。 据记者从上海各大保险公司了解的情况,“3.15”当天,上海28家保险公司将分别在上海市部分区县设立保险咨询点,并会向消费者发放《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告投保人书》,教消费者如何读懂保险条款、如何选择信用记录良好的营销员和如何向保险公司索取理赔等保险常识。 与此同时,记者从上海保险同业公会获悉,根据中国保监会提倡的保险条款通俗化要求,上海保险同业公会即将通过保险同业公会网站,开设保险知识专栏,解释保险专用术语、普及保险知识、宣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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