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乌克兰国际文传社3月9日消息,乌克兰总理季莫申科2005年3月3日签署政府决定,就乌克兰第一副总理和其他三位副总理之间的分工做出安排,具体分工情况如下:
根据《决定》,乌克兰第一副总理在总理不在岗位期间,履行总理职责。第一副总理将协调配合起草和执行政府施政纲领,协调与议会和国防部、国防工业综合体和权利保护部门的联系。第一副总理将管理国有资产项目和实施私有化,保障政府与国家银行、储蓄银行
、乌克兰进出口银行及其它银行、工商会、基金和证券交易所的联系。
负责欧洲一体化事务的副总理将协调乌克兰欧洲一体化国家计划的起草和实施工作,同时负责与欧盟国家的合作、乌克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修改乌克兰相关法律以充分适应欧盟标准等工作。除此之外,欧洲一体化事务副总理还将负责同国际金融组织的联络、吸引外国投资并制定相关政策、管理和利用国际技术援助等工作。
负责行政和行政改革事务的副总理将监督执行政府行政改革计划的实施,提高行政效率,重组国家服务体系,发展地方自治,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他还将负责创立必要的法律基础,以使乌克兰行政标准符合欧洲标准。
人文和社会事务副总理主要负责乌克兰人文和科技领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具体包括:家庭和青年问题、保健、教育、科学、广告、展览和创新活动、文化和艺术、新闻和信息、体育、旅游、通讯等领域。他还将分管语言政策的实施、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退休基金制度改革、居民居住政策的完善、公民工资收入和就业政策、国家劳动法的监督执行等工作。同时,人文和社会事务副总理还将协调国家科学院、教育科学院、医学科学院、法律科学院、艺术科学院、农业科学院的工作。
根据乌政府的决定,如政府总理或人文社会事务副总理未在岗位,其职责将由第一副总理代理;如行政事务副总理不在岗位,其职责则由负责欧洲一体化事务的副总理代理;如第一副总理不在岗位,其职责则由人文社会事务副总理代理;如负责欧洲一体化事务的副总理不在岗位,其职责则由行政改革事务副总理代理。
(信息来源:驻乌克兰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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