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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经济增长模式需要制度保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15:50 南方周末

  转换经济增长模式需要制度保障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和金融学教授许小年访谈

  本报记者 余力

  新增长模式的要义是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

经济增长不应单纯地追求数量,而要重视增长的质量;要从追求速度转变为追求效益;要从依靠资源投入,转变为依靠技术进步;要从生产能力的投资,转变为研发投资

  记者:您在过去一年中,一直在呼吁我们必须转换传统增长模式。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作为这一目标的积极倡导者,您如何评价这次会议的决策?

许小年
:我国历届政府无一不强调转变增长模式的重要性,甚至在计划经济时代,就有关于“外延式”和“内涵式”的讨论。但投资率始终不断上升,直至今日,经济增长模式仍然以规模扩张为主要特征,增长质量堪忧,增长模式的转变仅停留在纸面上。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要建立可持续增长的制度保障,这是一个全新的提法。科学的发展观一定要有科学的体制和制度来保证,没有科学的体制和制度,科学发展观是没有办法落实的。我认为,这个制度保障包括经济体制的保障、法律体系的保障以及政治体制的保障。

记者:在您看来,新旧增长模式的区别在哪里?

许小年:概括而言,经济增长不应单纯地追求数量,而要重视增长的质量;要从追求速度转变为追求效益;要从依靠资源投入,转变为依靠技术进步;要从生产能力的投资,转变为研发投资。新增长模式的要义是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而不是资源使用数量的增加。

  如何改变经济增长模式

传统增长模式制度基础的核心是政府主导资源的配置,政府的主导作用现在主要是在要素市场上

要想把以数量扩张为主要特征的增长模式转变为效益最大化的增长模式,政府必须尽可能地退出市场,特别是退出要素市场,让那些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所有者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

  记者:为什么现有体制必然产生现有的增长模式?为什么不改变现有体制,就不能改变增长模式?

许小年:传统增长模式制度基础的核心是政府主导资源的配置,政府的主导作用现在主要是在要素市场上,而不是在产品市场上。

在产品市场上,计划模式已基本破除,国家计委已不再具体规定企业应该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也不再安排企业的原材料、零配件的供应。可以说,我们20多年的改革成果,主要是有了一个比较健全的产品市场。

然而在要素市场上,目前政府依然发挥着过去国家计委的作用。我们通常讲三大要素,土地、人力、资本。在这些要素市场上,政府仍然起着主导作用。

土地的市场化配置刚刚开始。但在这一轮宏观调控中,土地的配置有进一步集中的趋势。当然,土地的市场化配置是以所有制的改革为基础的,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城市用地为国家所有,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要想让市场在土地配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无法回避土地所有制的改革。具体如何改,是一个相当大的课题。

再看劳动力市场。这里所说的不是蓝领工人,蓝领工人已经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市场化,而主要是指管理人员以及专业人士市场,这些专业人士提供支持市场经济运行所需要的中介服务。

职业经理人的市场现在还没有形成规模。国有企业的管理者由政府任命,不存在市场;至于民营企业,则普遍是所有者和管理者合二为一,还没有实现两者的分离,管理人员市场只是零星地出现在一些地区和行业中。

专业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评估师、银行家、投资银行家,某种意义上也包括工程师,他们应该从现有的单位、企业里游离出来,形成独立的群体,他们的专业技能、职业经验要市场化,在市场上流动,流动的过程也就是价值发现的过程,然后通过价格也就是市场化的工资承认和体现他们的价值。

我们现在的人力资本是不流动的。在民营企业里,管理者也是所有者,既然是所有者,就不可能流动;在国有企业里,政府任命高管也难以根据市场规律进行流动。

要素不流动,就不能实现效率最大化。要想使管理人材流动,就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公司的董事会在市场上招聘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并付给他们市场化的薪酬。国资委对国企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封顶,其实质是人力资源市场上的价格管制。

价格管制在资金市场上尤为明显。利率是管制的,证券市场上的融资成本也是管制的,公司上市发行的市场化询价也才刚刚开始。

我们20多年来打破价格管制,但要素市场上的价格管制顽固地存留了下来,许多人忽视了这一点。人们在提到价格时,脑子里出现的往往是电视机的价格、可口可乐的价格,而忘记了土地的价格、人力资源的价格、资金的价格,后面这些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对于建设市场经济体系更为重要。

记者:为什么在政府主导要素配置时,这个增长模式不可能转变?

许小年:我们所提倡的可持续增长模式是建立在效益基础上的,旧有增长模式的最大特点是不讲效益,片面地追求规模。政府主导下的增长不可能追求效益,一定是追求规模。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政府不是赢利机构,不以效益为目标,也不应该以效益为目标,政府的任务不是利润最大化。

我们这里所说的效益是经济学概念,是指“efficiency”。对于企业来说,追求效益就是利润最大化。经济学中有一个很好的对偶定理———利润最大化等价于成本最小化,我们所说的效益最大化就是利润最大化或者成本最小化。

政府不是赢利机构,它的职责不是利润最大化。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惟利是图,个人可以惟利是图,并且企业应该惟利是图,个人也应该惟利是图,但政府恰恰不能惟利是图,公共性是政府的根本特性,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实现社会目标。在这个意义上讲,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政府的公共性有着根本的冲突,是一个逻辑原点上的悖论。

政府不应追逐利润。既然如此,经营国有资产的目的就不应该是保值增值,而是服务于公众所赋予的社会目标。政府主导要素配置,就不可能追求效益最大化,政府自身的激励机制决定了它必然追求规模和速度。现实中,这样的现象比比皆是:各省的官员追求GDP增长最大化、税收最大化、本地就业最大化,因为这些是对他们政绩的考核指标,而效益不在其中,everythingbutefficiency。国际上曾有经济学家将这一现象总结为,“私人企业最大化利润,公共部门最大化预算”。

要想把以数量扩张为主要特征的增长模式转变为效益最大化的增长模式,政府必须尽可能地退出市场,特别是退出要素市场,让那些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所有者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这个经济增长模式才有可能转变。否则不管政府下多少文件,不管办多少学习班,都不能得到预想的效果。

  目前最为紧迫的是司法改革

法律条文再有缺陷也比没有法律强,而有法不能执行,可能还不如没法

  记者:那么,能不能具体谈一谈所需要建立的制度保障?

许小年:在现阶段,法律的保障尤为重要。我国的立法、司法体系落后于市场的发展,制约了经济的发展,目前最为紧迫的是司法改革。国家加快了立法和现有法律的修改,现在很多地方的主要问题是有法而不能执行。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游戏规则,市场上有了规则就可以消除很多不确定性,降低或者消除市场参与者行为的不可预测性,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有法不能执行等于没有规则,而且破坏了法律体系的公信力。法律条文再有缺陷也比没有法律强,而有法不能执行,可能还不如没法。

为什么刘邦打进了关中之后,废除了秦朝的所有法律,仅仅“约法三章”?因为他看到当时的执法系统出了问题,有法不如没法。秦朝的立法以繁密著称,到了执行阶段就变了样,所以刘邦只保留了最容易执行的三条。

法律体系和转变增长模式有什么关系?我们已经讲过转变增长模式的关键是让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而我国要素市场发展缓慢,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和法律基础设施不到位有关,特别是法律对产权的保护,对合同执行的支持等都亟待加强。

  市场会创造出有效的监督机制

在很多时候,来自市场的制约比来自行政当局的制约更有效,在建立市场规则方面、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政府并不是惟一的解决方案

  记者:这些制度变革能够成为现实的话,现有的经济增长模式是不是就可以转换?

许小年:如果政府不再主导要素配置、经济中不再存在价格管制、价格特别是要素价格由市场决定、市场的参与者都能得到正确的价格信号时,经济增长的模式一定是效率最大化的,不会片面追求数量。

设想你对一位民营企业家说,请你尽快扩张规模,不要在意利润,他会接受你的建议吗?他会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愚蠢和不可思议的劝告。

记者:这样的话,政府将主要担当市场的监管者和“守夜人”的角色。

许小年:当然是这样的。同时我也想强调,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并非惟一的监管机构,市场会创造出有效的监督机制,可以自发建立很多市场规则,并迫使市场参与者遵守这些规则。

我常常举一个例子,为什么在没有政府监管的情况下,清朝末年的山西钱庄经营得那么成功?为什么它们的坏账率远远低于现在处于政府监管下的国有银行?当年钱庄自己订的第一条规矩就是掌柜的不得对钱庄股东放款,第二条就是股东不得把自己的亲戚派到钱庄来任职。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断绝关联交易。当时并没有中央银行要求他们这样做,但钱庄的经营者知道,如果他们违反了规则,市场将严厉惩罚他们,违反市场规则的成本是非常高的。

在很多时候,来自市场的制约比来自行政当局的制约更有效,在建立市场规则方面、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政府并不是惟一的解决方案。

记者:您介不介意被称为“市场至上主义者”?

许小年:我不是很介意,我相信市场。我在很多场合说过,搞市场经济,一定要有哲学上的信念,或者说,要有信仰。我们在市场面前,就像环境工作者在大自然面前,意识到自然之伟大,意识到我之渺小。

驾驭市场或者说打败市场,这是我绝对想都不会想的念头。作为经济学家,我所能做的就是怀着敬畏认识市场规律,顺从市场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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