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就要到来时,老问题———餐饮企业收取“开瓶费”老调重弹,又一次被广泛关注。缘由是四川省饭店与餐饮娱乐行业协会制定的《四川省餐饮行业行规行约(试行)》于3月1日起施行,中国烹饪协会日前明确支持餐饮企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自带酒水和食品的消费者适当收取服务费。中烹协支持市烹协不主张
中烹协认为,餐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成本必然要按一定原则分摊到消费实物上
,包括菜品和酒水,消费者消费自带的酒水和餐饮企业提供的酒水均享受了服务,同样消耗了企业服务成本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餐饮业的服务收费全部由企业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消费者自带酒水在餐饮企业中享用,服务费用的收取与否和收取多少应由企业自主决定。如果要收取,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让消费者明晰,收费额要适当,并认真作好解释工作。市烹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对餐饮企业收取开瓶费无硬性规定,但主张不收取。作为一个餐饮企业,不应靠拒绝自带酒水和收取开瓶费来获取利润,加大消费者负担,而是应靠高品位的菜品、高质量的服务和优美的环境来赢得客源,靠减少能耗来降低成本。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餐馆一万九千多家,98%以上的餐馆是不收取开瓶费的。餐饮企业观点不一
“开瓶费”事件在本市餐饮企业中引起了不同凡响。红旗饭庄总经理张英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是市场经济,餐饮业竞争这么激烈,还敢收什么“开瓶费”?这本身是餐馆提供的一种服务项目,如果餐馆再不给人们提供方便,那客人就很可能不会再进你的门。当然,谁都希望客人能在饭店里消费酒水,但你总不能为了开瓶费把客人拒之门外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餐馆经理说,餐厅卖酒不是强制消费,没有人要求顾客吃饭必须喝酒,也没有把菜点与酒水“捆绑”出售。要是带瓶酒说这是老家产的大家尝尝,或者我送主人一瓶酒也无可非议。但是收取相应服务费是我们的合法权利,就像客人吃饭不买酒一样,这个权利得保护。我同意适当收点服务费,但要提前公告,如果因为收了酒水服务费影响生意,大伙都不来了,我们也许自己就不收了。消协组织:“开瓶费”变相侵权
对“开瓶费”事件,中消协观点非常明确,如果在一个行业里,强行推行谢绝自带酒水,就是限制消费者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督促其改正。“行规”不能违背法律法规,收取开瓶费之类的店堂告示没有法律授权,对消费者就没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此类行规是以盈利为目的制定的非价格措施或价外价措施,涉嫌违反《消法》、《价格法》等相关法规,中烹协的做法也给了餐饮业经营者不适当的引导。据透露,餐饮业收取酒水开瓶费将候选消费者十大憋屈事件。市消协认为,支持开瓶费从另外的角度看就是同意消费者可以自带酒水,但却是通过“开瓶费”限制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完全可以拒绝。
记者采访中发现,虽然有人从客观的角度支持收取适当的“开瓶费”,但就公开支持“开瓶费”的现象,多数人并不赞成。“开瓶费”处于寡不敌众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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