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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出示范高中“七不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10:08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北京市教工委有关负责人日前明确提出:示范高中有七种“禁止行为”,如果违规将被亮黄牌警告。

  这七种“禁止行为”是:不许出租校舍给社会力量举行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不许组织小学生参加有选拔性质的竞赛和培训班活动;不许提前操作小学生升初中;不许提前针对小学生组织选拔类比赛;不许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上新课更不能收费;不许利用假期
收费补课;不许随意调整教学计划。如果有示范校出现违反“七不许”的违规现象,将被亮黄牌。(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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