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1日,新《典当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新《办法》适当提高了市场准入条件,对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做了进一步细化和上调,同时,降低了典当业务的综合费率上限。上午,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调整有利于典当行从传统的“当铺”形象一步步脱胎换骨成能满足各种应急性融资需求的“第二银行”。
据了解,典当费用是由利息和综合费两部分构成,而此次新办法对动产质押、财产权
利质押、房地产抵押典当月综合费率上限均有所下降: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这将有利于减轻当户负担。据南京金陵典当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一般来说,当金利息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利率规定计收,其实只占到典当行所有收入的20%左右,典当过程中的手续费、保险费、保管费等综合费率则要占到80%。他认为,新办法将所有典当业务的综合费率上限进行了整体下调后,金额越小的物品,典当行也就越没赚头,所以估计今后只做金银手饰、相机等传统业务的典当行会越来越少。
事实上,传统的当铺业务已在逐年下降。中天典当行的凌家龙经理上午告诉记者,像金银首饰、手表、相机等传统业务主要是针对家庭救急的客户,当金不过千把元,目前在典当行业务量中最多不超过30%左右;如今成为主流业务的,已变成了房产、汽车、股票等金额较大的质押典当,主要针对投资救急的客户,其中,中小企业的融资典当又占了50%上下。“我觉得,最能从新办法中获利的是那些中小企业。”省典当行业协会的有关人士坦言,因为银行为规避风险,对中小企业贷款审核相当严格,并往往附有很多限制性条件,故他们总是很难贷到款,而且即便银行愿意放贷,手续也很繁琐,相比之下,典当行的融资就显得便捷得多,加上如今手续费又下降,典当行更有理由成为中小企业“找钱”周转的好去处。(周西宁 刘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