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位委员联名提交提案 建议统一企业所得税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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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 14:04 证券时报 | |||||||||
内外资所得税率的统一,一直是最近的一个热点话题。此前,有关部分跨国公司上市建议给予更长过渡期的报道,更给围绕统一所得税率的讨论增加了戏剧化的色彩。 在两会期间,内外资所得税率的并轨问题,也是代表委员们讨论的最大热点之一。近日,数十位政协委员就此联名提交了数份提案,建议尽快实现内外资
郝如玉、张文中等七位委员联名提交的《关于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提案》指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中国加入WTO,内外资企业适用不同税率的弊端已经非常突出,必须尽快改变。近年我国财政税收增长较快,也为两税合并准备了宽松的外部环境,张文中、胡成中、尹明善、许荣茂等18位委员联合提交的《关于尽快实现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提案》则从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并建议尽快实施并轨。 这份提案认为,在中国加入WTO后,对外资的各项限制已经大为减少,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实行所得税的双轨制模式,等于是从应税所得额和税率两个方面已经形成了对内资企业的反向歧视,外资企业已经享有事实上的超国民待遇。提案认为,这种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极大地削弱了内资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对国内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影响了国家主体经济的安全。 其主要表现包括,由于名义税率相差十几个百分点,内资企业在国内市场上都无法与外资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更别说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由于税收差距存在,使部分企业不得不寻求与外资企业合作,使外资企业在国内更容易通过资本运作获得内资企业控制权,内资企业更难做强做大;外资企业凭借税收优惠,对同行业内资企业产生巨大挤出效应,内资企业不但没有得到技术,相反还逐步丧失了市场和品牌;而且,在内外资企业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的计算上,内资企业也处于不利地位,不利于内资企业留住人才。 因此,18位委员在这份提案中建议,应该尽快推进所得税的并轨,宜早不宜迟。从操作上,提案建议,如并轨有困难,可先下调内资企业所得税率并调整应税所得额标准,在区域选择上,可以先从财政收入比较丰厚的发达地区开始试点。 刘汉元等10位委员联合提交的《关于统一内外税制的提案》中,除了建议尽快统一所得税制以外,同时还建议,应着手对税收政策进行简化和明确。这份提案还认为,目前我国财政收入持续高增长,积极财政政策开始转型,有充足的财力支持。考虑到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形势,现在实施并轨,还可以缓解本币的升值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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