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称属代收代付性质就可收费;广州银监局已介入调查
新快报记者 叶志明
上周六上午,广州市民梁先生一如往常到某银行番禺区丽江支行,通过无卡、无折存款方式,把房租存入房东在该行东山支行所开立的账号。但梁先生在办理业务时才发现,银行要收2元手续费,并开具了收据。据称该支行已于3月1日开始对无卡、无折存款业务收取2元的手续费。
而该银行广东省分行称,无卡、无折存款是否属于代收代付中间业务并应收费,目前尚无确切的界限和标准,相关细则正在加紧出台。而针对此事已要求番禺支行进行整改。
广州银监局有关人士则表示,现正就此事进行调查。
新规定收费2元
当日梁先生问及为何以前办理该项业务不收费,而现在却要收费时,银行方面表示,这是新规定,从3月1日起实行。令梁先生感到不解的是,无卡、无折存款应属存款业务,银行不应收取费用。
据了解,2003年6月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两种方式,在调整收费标准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进行公告,确保客户的知情权。
《办法》同时明确规定,不允许对同一城市的同一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开户、存款、大额以下取款、销户等4种基本存取款业务收费,但是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和大额现金取款业务除外。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对近期银行收费事宜关注度很高。市民谢先生对记者表示,近期银行收费项目越来越多,我对银行有些项目进行收费表示理解,如通过银联跨行取款及银行卡收年费等,但对银行连存款也要收费表示不理解。
此前已有两家银行的番禺支行对无卡、无折存款业务进行收费。
银行称代收代付业务应收费
该银行广东省分行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由于番禺区不少个体工商户通过无卡、无折方式给员工代发工资,这属于中间业务中的代收代付,根据有关规定,银行有权向其收取手续费。
而该行番禺支行负责人表示,例如某私营业主以无卡、无折方式为20多个员工代发工资,在柜台上办理此业务的时间就要近一个小时,这样就增添了日常柜台的工作压力,也无形中延长了到银行轮候办理日常业务客户的时间中,对银行日常工作带来不便和负面影响。
“从服务市民角度考虑,我们不能拒绝办理业务的每一个客户,但这种业务实际上是代收代付的中间业务,应按代发工资方式收取手续费。”番禺支行负责人称。
何谓“代收代付性质”界定不清
当记者问及上述情况下,单笔无卡、无折存款是否属于代收代付中间业务并应收费时,该行表示,客户无卡、无折存款时,若该账号不属本人,也有银行代账号所有者收款的性质,因此也可按代收代付方式收取手续费。但该行也强调,目前正抓紧制订相关的具体操作细则,明确界定无卡、无折存款收费的界限和标准,属代收代付性质才收费。
该银行广东省分行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该行对无卡、无折存款收费只限于番禺支行,广东省其他地区还没有实行。但记者了解到,若属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的收费定价权限在总行,由总行统一设立或变更收费项目、调整收费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并在实施前10日公告。据称该银行广东省分行针对此事已要求番禺支行进行整改,市民日常的存取款、开、销户等不会收费。银监局正在调查
广州银监局有关人士表示,《办法》已明确规定,不允许银行对同一城市的同一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开户、存款业务中间业务进行收费,但对于中间业务,商业银行可自行决定收多少和怎么收,像代收手机费、代发工资等。至于该行上述收费是否合规、合理,广州银监局有关人士表示,该局已高度重视近期某些商业银行对无卡、无折存款业务进行收费的问题,现正就此事作出调查。
银监会规定人民币储蓄存款不能收费(右图)
《办法》相关规定
不能收费项目由银行自定收费标准项目
人民币储蓄开户 零钞清点整理储蓄
人民币储蓄存款 大额现金取款
人民币大额以下取款 银行汇票、本票、支票
人民币储蓄销户 托收承付、汇兑、委托收款
(实习生/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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