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融资平仓他人股票 错误导致券商大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 05: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1、券商被告上法庭

  在证券股票市场上,私下融资给他人炒股尽管是个别现象,但还是有券商热衷于此举。日前,上海市静安法院对何小姐状告某券商返还11400股长江电力股票,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何小姐的诉请。

  2、意外发现股票屡次被卖

  何小姐是在本市某券商处开户的股民,2004年1月6日,她发现自己股票帐户内的长江电力股票被人抛出卖掉。因当时的卖出价与市场价相差不大,她随即又买进了11400股长江电力股票。但次日,她又发现帐户内的该股票被人卖出,所得款项也被人提取,即与券商交涉。券商的答复却使她大吃一惊,她的股票帐户被华先生向券商融资时作了抵押。券商提供华先生在2年前融资100万,把包括何小姐的股票帐户和资金帐号等值100%有价证券抵押给券商,这才使何小姐的帐户内股票,屡次遭到被卖掉的现象。

  3、委托炒股

  为此,何小姐把该券商及华先生告到了法院,要求返还等量的原有股票。她说自己与华先生仅存在委托代为炒股,和券商给自己股票帐户平仓无关。

  券商认为,该股票帐户系华先生控制使用,已被华先生融资100万元时作了担保。因华先生在借款期限内未作偿还,这才引起券商给予平仓以抵销借款。但同为被告的华先生未到庭应诉答辩。

  法院认为,券商与华先生签订的融资合同,系规避证券法的无效合同。而华先生擅自把何小姐的资金帐户内的资金,作为向券商借款的信用保证金,侵犯了何小姐的利益,而券商在没有确定该资金是否属华先生所有,就作平仓和划款,直接损害了何小姐的权利之前,遂作出了券商败诉的判决。

  法官点评:

  券商私下给予股民融资或透资炒股这一行为,都是违背证券法的行为。连年的股市下跌,不但股民的心态跌坏了,就是券商的心态也跌坏了。券商为了维持营业场所的交易量和人气,除了给股民提供舒适的交易环境,个别券商还玩起一种新花样,串通某家投资咨询公司,把自己公司的钱款,通过合同的形式变成了投资咨询公司委托某个股民代为投资证券。可证券市场大市不好,绝大多数股民都是亏多赢少,到时不能履行还款约定就会引起纠纷。

  当然,涉及本案的何小姐与华先生之间委托代理炒股,办案法官认为也不宜提倡,因为一般来说民间的委托代理炒股,若是赢了可以说是相安无事,但一旦造成了亏损,往往不能兑现当初的约定,也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特别是何小姐的股票资金帐户,被华先生作了超越代理权限融资抵押,就是最后依靠打官司权利得到保护,这其中耗费的精力,是无法用金钱所能衡量的。上海证券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李鸿光






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