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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个税法值得我们期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 05: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据报道,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表示,个税法已列入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范畴,个税起征点将酝酿提高。

  为什么个税法值得我们关注和期待?首先,个税法的制定和个税起征点的酝酿提高,是对民意的积极回应,是税收立法践行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马蔚华、姜德明、周红玲及全国政协委员刘家琛、王志琼、赵学铭就曾分别提交3份议案和
2份提案,提出现行法律规定的800元的个税起征点应该调高。近年来,要求调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日趋高涨,可见个税法的制定和个税起征点的酝酿提高具有深厚的民意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税收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纳税人权益的傲慢与偏见。尤其是1992年颁布的现行《税收征管法》在立法上带有浓厚的行政本位色彩,对税务机关的权力与纳税人的权利的规定明显存在失衡状态。税收立法应当变税务机关本位为纳税人本位,淡化税法的行政管理色彩,使税法真正成为纳税人的权利宣言和权利法案。实践证明,漠视纳税人权益的法律终究要被纳税人所漠视。

  其次,个税法的制定和个税起征点的酝酿提高,也是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必要的立法对策。最近,中央党校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颇值得关注。在对107位地厅级领导干部进行的调查中,收入差距(占75.7%)被认为是2004年存在的最严重社会问题,同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占72.9%)成为2005年这些领导干部最关注的体制改革问题。据了解,这两个问题成为首要问题还是近年来的第一次。相关统计资料也显示,最近几年来我国贫富差距呈拉大态势。因此,有必要通过包括个税在内的机制有效遏制不合理贫富差距,合理兼顾效率与公平,更好地统筹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利益要求,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个税是调节公民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现行起征点明显与调节贫富差距的初衷相悖,按照现行的起征标准,工薪阶层反成了个税缴纳的主体。相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这是不公平的现象。从1980年开始实行的800元个税起征点,时至今日仍然没有统一提高,这样的起征标准和个税制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实情况的要求了,也难以体现公平税负。据了解,个税的65%都来自工薪阶层,本该以调节个人收入、平衡社会财富等为主要目的个人所得税,已经越来越有些误入歧途了,难怪社会舆论对改革个税征管体制和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越来越高。

  此外,个税法的制定和个税起征点的酝酿提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税收是一个国家不可或缺的利益调节手段,税负不公、社会贫富差距过大,必然激发社会不同阶层、不同利益主体的矛盾和冲突,与时俱进地提高个税起征点、制定公平科学的个税法,有利于从个税征管层面有效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化解社会的利益冲突,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冲突,实现良性的利益博弈和均衡的利益格局,进而实现社会的和谐。

  可见,公平、科学的个税法当然值得我们纳税人期待和关注。上海证券报 司法部研究所 刘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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