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学习的主题为和谐社会。他强调,要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着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
近日,发改委宏观院副院长刘福垣、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陆学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部长丁宁宁、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教授王绍光、中国人民大
学行政学系教授、主任毛寿龙就和谐与发展等问题展开讨论。
理解“和谐社会”
丁宁宁:随着市场体制的深化,上世纪80年代“在蛋糕做大的同时,所有社会成员都或多或少能够分享到”的局面,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各种矛盾逐渐暴露出来,不仅威胁社会的稳定,而且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我们面临的社会问题,就成为政策研究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按照世界银行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估计,近两年来中国的人均GDP已经超过了1000美元。根据发展经济学的一般规律,中国目前已经进入了一个工业化、城市化的重要阶段,即经济结构迅速变革,引起社会结构剧烈变动的阶段。
今后一段时期内,每年都会有很多新兴的工厂和城市出现,同时也会有不少的企业和农户破产。迫于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产业结构不断地进行调整,产业工人不时地被抛入失业大军的行列。由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源源不断地涌入城市,导致劳动力市场的总量过剩。技术进步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也在迫使所有的社会成员去面对新的挑战,适应新的角色,加剧社会阶层的进一步分化。
王绍光:中国到底要追求什么样的理想社会?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从历史的眼光看,中国自古一直都在追求建立“大同社会”。
到了邓小平时代,开始发生了变化,开始变得更务实。1979年邓小平在会见日本客人大平正芳时,第一次提出要建立一个“小康”的社会。邓小平当然也没有把“小康”当作最终目标,那时的小康指标很单纯,就是看人均收入,人均收入达到800美元就算达标了。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我们强调“发展是硬道理”,“一心一意谋发展”,经济增长速度很快。
到90年代末,经过20年的发展,经济总量翻了几番,人均收入增加了几倍,人们普遍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各种矛盾也暴露出来,有些还变得十分尖锐。这时人们开始认识到仅仅讲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于是在20世纪末,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加入了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方面的内容。
新一代领导人现在又提出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我认为这才是抓住了人生的本质———即幸福感(Happi-ness),也就是说,人一生追求的不是有多少东西,而是一种幸福!基辛格博士曾认为人生有两种不幸:一是追求不到自己想追求的,另一种是追求到了,却发现并非是自己真正想要的。
从上述回顾来看,中国在经历长期的发展后,终于认识到不能光追求经济增长,而且要追求幸福。以前我们认为发展经济是硬道理,以为单一地追求经济发展就可以解决问题,这实际上掩盖了许多社会矛盾。
不和谐“症状”
陆学艺: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都是新概念,发展观以前也有,实际却是只增长不发展。建国几十年以后,经济发展已经到了比较高的水平,但不够和谐。比如我们的城市化率只有30%,而全世界的城市化率是50%。
刘福垣:关于城市化率,统计局农调队的数据是27.5%,应该更准确一些。
首先是社会保障问题,改革开放后,我们对社会保障问题重视不够。我国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前面8个字,是有实际内容的,“社会主义”就表现在“全社会”的概念上。在全社会总的剩余价值中,大头要归社会占有,用其来搞社会保障。现在有一部分要纳入财政预算的社会保障没有解决。
第二,土地批租是社会不和谐的一个重要原因。土地国有化和市场经济的对接是租佃制,一方面批租的土地使用权转到开发商,房价高涨,另一方面是大量的老百姓买不起房子,甚至租也租不起。
丁宁宁:根据发展中心社会部的研究,“十一五”期间特别值得重视的社会问题有3个: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防止矛盾的激化,必须把促进就业、提高就业质量作为政府社会政策的首要目标。
在收入分配问题上,则应着重“打击官商勾结的非法高收入,保证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
在社会保障问题上,则需要进一步转变思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社会保障改革问题上,过多地强调减轻财政负担,导致新体制的覆盖面过低。在就业问题难以彻底解决,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制度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目前以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思路,却将最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排除在外。结果一遇风浪,政府还是要承担“两个确保”的责任。因此,“十一五”期间需要转变思路,在“两个确保”的基础上,建立以政府财政为依托、城乡一体化、“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救助制度,以保持经济发展过程中整个社会的稳定。
王绍光:中国社会存在着“攀比心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心理因素,而且这种心理正有愈演愈烈之势。从某种程度上看,它对刺激经济发展的确有积极一面,但另一方面,它对社会发展却是不利的,会造成家庭、社会等许多方面的不和谐。攀比心态导致的一种状态就是社会公民的高度紧张,有一项调查指出,中国人的不安全感正不断上升。
构建和谐社会
陆学艺: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应该要建立一个合理的社会结构。胡锦涛强调今后要进行加强调查研究,有很强的针对性。过去我国经济调查力度很强,社会调查就弱很多。今后要全面分析和把握社会建设的管理跟发展趋势,要加强对社会结构发展变化的调查研究,深入认识和分析基层结构。
刘福垣:要想建立和谐社会,不能离开中国特色,不能离开社会主义。我国目前面临着社会保障、就业问题、教育投入3大发展难题,都要靠发展观的转变来解决。不是生产力发展水平问题,不是经济实力问题,而是分配关系问题、发展战略问题。
我们要树立以“中”为重的发展观,它主要包括如下5方面内容:
第一,加速中等城市扩容。我国工农两种生产方式、城乡两元社会结构的转化,要靠城市化来完成。这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第一大任务,所谓战略性调整就是通过人口城市化实现人口结构的调整。
第二,启动中部崛起战略。
第三,重视中间产业发展。
第四,扩大中等人才队伍。
第五,提高中等收入阶层比重。这个阶层不是有中等规模的金融资产,就是有中等水平的人力资本,他们有消费结构升级的欲望和能力,有投资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冲动和可能。这个收入层次人口数量的多寡决定一个社会的稳定度,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
毛寿龙:我觉得,要有一个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解决一些重大的和突出的问题。在推出政策之前对问题要有一个基本的理解。要比较系统地思考和谐社会的问题。一是要从技术上思考,第二对当前问题的思考和政府运作的思考,并从制度上去思考这个问题。
城市和农村的冲突,总是以城市剥夺乡村的方式出现,人和自然的冲突总是以人剥夺自然的形式出现,阶层的冲突总是以强势的群体剥夺弱势的群体出现,经济和环境保护总是以经济对环境资源的滥用方式出现。
我国制定政策的人基本上都在城市,以城市的需求来解决农村问题,城市宏观需求不足,所以要提高农民收入。很多政策往往是从强势的需求来制定,而不是从弱势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以行政的、强势的方法去解决冲突的问题,往往会导致越想解决问题,问题越严重。最后提出的很多方法倒是有利于城市,而不利于农村的,有利于人,不利于自然,有利于发达地区,不利于不发达地区。
社会管理机制也很重要。和谐社会的建立必须通过社会组织,与社会自治的发展有关系。我国的村民委员会、城市的社区管理一直没有发展起来。政府一定要鼓励这种组织,以组织化的形式出现的冲突,比分散化的冲突要好。所以,要培育社会自治组织,培养行业协会。我们要从制度上去思考一些问题,为和谐社会提供一个比较好的制度基础。
《市场报》 (2005年03月08日 第二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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