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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曝光部分违法广告案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12:40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7日向社会公布了近期各地查处的典型违法广告案件。

  这些违法案件主要包括:大连东方医院于2004年12月在《大连晚报》上发布“让肿瘤患者绝处逢生”医疗服务广告;《家庭医生报》2004年12月6日发布“治癌的路在何方”医疗服务广告;《深圳晚报》2004年12月10日发布“奇仙草彻底消灭鼻炎”药品广告;杭州电视台生活频道于2004年11月1日至3日,发布吉林通化天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起点’牌
补肾强身胶囊”药品广告;张社民(个人)于2005年1月4日在《山东商报》上发布“力加力胶囊”保健食品广告;成都三勒浆药业集团四川华美制药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16日在《钱江晚报》发布“三勒浆”保健食品广告。(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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