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登堂入“市” 构筑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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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12:03 证券时报 | |||||||||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企业年金管理也迎来发展新机遇。3月1日,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相配套的4个相关法规开始正式生效,标志着年金管理的法规体系已完全搭就。在3月3日开幕的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董事长王宪章和平安保险“掌门人”马明哲也分别提交了关于发展企业年金市场的提案。 构筑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初步构建起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层面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但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还远不能适应人们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政协委员王宪章在提交给“两会”的《关于完善企业年金发展政策的建议》中强调,养老问题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解决好的一个现实问题,原有的现收现付制已经无法提供足够的养老金支付。 据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研究员蒋健蓉介绍,企业年金不同于社会保障之处在于它不是公共性质的养老保险计划,其积累模式强调个人对自己养老的责任,企业和职工缴纳企业年金进入个人账户。这种模式可以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危机,减轻政府的负担。企业年金投资于资本市场还可以与资本市场产生互动和双赢的结果。 各路机构抢食年金“蛋糕” 据悉,早在2004年5月1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就已开始正式施行,分别从资金来源和运用两个方面,对企业年金的管理做出了规范。但由于与之配套施行的文件未能同时推出,致使企业年金市场无法正式启动。 今年2月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等4个配套文件,并于3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国内第一批自主研发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系统也面世。至此,企业年金入市的法规体系已完全搭建。各路机构也正摩拳擦掌准备抢食年金管理的“蛋糕”。 据蒋健蓉介绍,银行在托管业务上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其他金融机构只能在投资管理方面下功夫。而企业年金的运作方式之一就是购买保险公司的保单,如今法规体系搭就,对于各家保险公司无疑是一剂“强心针”。此外,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马庆泉日前对媒体表示,基金公司从事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业务有助于扩大业务范围,从而提升其整体业务水平。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高传捷日前指出,信托公司是法律意义上担当法人受托机构的最规范的主体,其具备的“财产隔离”特点在保障年金财产安全上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而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想象又为复杂的竞争局面增添了更多变数。 全方位推进企业年金发展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说法,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存量规模近1000亿元。专家还乐观地预期,未来企业年金每年增长规模将会达到1000亿元。不过蒋健蓉告诉记者,企业年金的发展还需要税收、监管等全方位制度的推进。 王宪章在其提案中表示,目前我国涉及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还存在着不配套、不落实的问题,建议国家税务部门将交费阶段、基金累积阶段、基金给付和中途返还这三个阶段牵涉到的所得税、利息税予以明确。蒋健蓉也告诉记者,由于企业年金承担着明显的社会责任,发展初期往往需要政府推动,大多数国家通常都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企业为职工设立企业年金计划。 蒋健蓉还表示,企业年金监管主体众多,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要确保企业年金制度得到稳妥实施,就需要调动多方力量。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企业年金的监管协调机制,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合作,提高企业年金整体运行的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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