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布2005年十大消费警示
本报吉林讯(记者 邢星) 3月7日,吉林市消费者协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报会上,公布了2005年十大消费警示。
警示一:“三包”权利不要轻易忽视。
警示二:购买电脑时要尽量选择品牌电脑,并索要发票和各种维修凭据,作为今后维权的证据。
警示三:修车时一定要到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维修厂,维修后要特别留意自己车上一些比较昂贵的配件有没有被动过的痕迹,并保存修车记录。
警示四:上网时不要轻信网上的各种交易信息,不要轻易用手机进行消费,以防被诈骗话费。
警示五:农民兄弟购买化肥时,一定要到证照齐全的农资产品经营单位购买。
警示六:教育消费要弄清楚学校的各项收费依据和标准,并查看各项收费的票据。
警示七:药品安全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消费者一定要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一旦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警示八:近来消费者在快餐店用餐时丢包现象时有发生,消协提示消费者在用餐时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千万不要将背包、衣物随手搭在椅子背上。
警示九:要正确挑选儿童食品,不要过分追求外观鲜艳、好看的儿童食品,以防过量的添加剂、防腐剂对儿童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警示十:购买家装材料时,要尽量多掌握些家装行业的行情,以防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而欺诈消费者。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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