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TFT-LCD产品 税收优惠政策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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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10:16 上海证券报 |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推出扶持薄膜晶体管显示器(以下简称TFT-LCD产品)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通知明确规定,TFT-LCD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性设备的折旧年限最短可为3年。从2003年1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TFT-LCD产品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关税,对TFT-LCD产品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生产设备零配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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