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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油反对债权人提出的司法管理申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10:10 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新加坡3月7日专电(记者张永兴)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航油)7日对韩国SK能源亚洲公司向新加坡高等法院递交的司法管理申请予以反驳,认为司法管理不符合各利益相关人的利益。

  中国航油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本月4日,中国航油收到了SK能源亚洲公司向新加坡高等法院递交的司法管理申请。经向律师咨询后,中国航油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完全有理由
驳斥SK能源亚洲公司提出的对中国航油进行司法管理的申请。

  中国航油认为,司法管理不符合各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包括债权人、小股东、潜在新投资者、中国航油或集团公司。本案一旦进入司法管理将会导致公司破产清算,那么债权人得到的偿付与重组相比将会低得多,而股东将一无所获。而根据公司建议的方案进行债务重组是对各方(包括债权人及股东)的最佳选择。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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