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守义委员:国企不良资产核销必须问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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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08:30 上海证券报 | |||||||||
全国政协委员陈守义在"两会"期间表示,那些庞大的不良资产核销不能一笔勾销、一剥了之,必须实施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问责制,让责任者为自己的过失与错误付出代价。 陈守义说,央企去年共申报核销损失3178亿元人民币。这相当于9.2万亿资产总额的4.2%,3.2万亿净资产的9.9%。加上财政部已核准的近1000亿元损失,央企
陈守义指出,这一情况不能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总经理个人的一次经营决策可能就导致了企业数亿元的损失。在核销损失时,看似从国家财政上列支资金,但成本最终还是落到老百姓头上。核销损失的目的是为了使企业轻装上阵,更好发展。但对庞大不良资产的核销,不能一笔勾销,一剥了之,让造成损失的责任者逍遥法外。陈守义表示:"我们必须实施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问责制,让责任者为自己的过失与错误付出代价。" 陈守义认为,只有当"谁决策、谁负责"纳入法律框架并成为一种制度的时候,责任追究才能真正起到实效。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都有一套严格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决策者轻则受到经济处罚和降级使用,重则受到刑事处罚。"我们应该尽快借鉴国外的这些做法,加紧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这位政协委员建议,今后国有资产中凡涉及数额巨大的核销项目,必须提交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同时,对决策责任人的问题及其真相及时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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