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佳/文
今年两会上,有关民营经济的热点话题有两个,一个是垄断行业对民间资本“清道开闸”,使其享受“同等待遇”、“实现公平竞争”;一个是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使其承担必须承担的种种社会责任。联系到辐射力更为广泛的另一热点“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它与民营企业健康运行之间的密切关系,我们能从中体会到一种以公平为主旋律的合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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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前国家刚刚出台的放宽准入政策“非公经济36条”,人们的大体印象是,由于民营经济在社会财富的贡献中比例越来越大,所以国家和社会正在赋予其获得公平待遇的权利。这一点当然令人欣喜。其实,在对20多年来国有经济改革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新审视中,在对世界范围内市场经济运行普遍规律的纵观比较中,我们早就发现,至少在市场意义上,正是民资自身在扮演不遗余力寻求公平的主动力量。在客观上营造出公平的市场关系与在主观上追逐和捍卫利益一样,几乎属于民间资本的本能。
毋庸讳言,民企在实现成长的同时,也存在灰色的另一面。当今社会积累的一些矛盾,许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一些负面问题有关,在依法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等重要指标的评价中,许多民营企业成为众矢之的,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共同面对着提高智力素质和道德素质的严肃课题。但一个不容漠视的事实是,正是由于社会传统意识里的长期歧视压力和在国有经济强势资本矩阵中追求利益的空间受阻,才促使其绕行秩序和规则的约束,涉足某种灰色生存地带。在这一充满困惑的过程中,破坏某种公平成为实现另一种公平无奈的代价。
目前的大趋势正在阐释这样一个道理,社会与其构成单元之间的相对作用力是要求均衡的,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调谐这两个方向上的公平。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市场经济原则的贯彻,不仅会促进民营经济获得进一步发展,也符合国家利益的最高价值取向。可以期待,在我们为民营经济拆除藩篱、还其自由公平空间的同时,整个社会经济会因此减少很多畸路岔口拓出通天大道。一个可以良性循环的经济体制,一个可以自我扩展的市场秩序,一个公平正义、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即将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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