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日第9版刊出报道《烟台国资局、张裕集团正面回应“国有股贱卖”说》后,张裕集团就该报道部分细节声明如下——
1、张裕融资采取信托方式完全合法,是目前我国法规框架内规范可行的融资方式,其信托融资的数额为17400万元;
2、不存在任何以张裕股权作为抵押而融资的问题,更不存在“张裕集团直接‘信托’给中诚信托”问题;
3、张裕从未向任何银行协调贷款给个人融资。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