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过程大多数联合国机构采用竞争性投标方式来完成货物和服务采购。他们通常通过三种招标方式来决定合同的归属。
招标邀请:通常高价值的合同都要求正式的竞争性投标。招标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国际公开竞争性投标要做广告,并向登记在册的供应商和对该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寄送招标书。国际限定性竞争性投标一般不做广告,招标书只寄给在供应商短
名单上登记在册的供应商。这种竞标方法最适于维和行动和紧急行动所要求的快速反应。潜在的供应商在相同的基础上进行投标,出价最低的技术合格者(也称最优价值投标人)最后将赢得项目。
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各项服务要求的内容建议:建议要求通常用于高价值服务合同,这类合同要求定制服务内容以用于十分特殊的环境。具体细则可能非常复杂,评估该建议本身所需时间远远长于评估投标所需的时间。除价格外,可能还有其它决定性因素,如交货速度,提供现场支持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技术手册的简洁性,理解当地语言和文化的能力,以及根据要求向现场提供故障排除者的能力等。合同通常会由能根据评估标准提供最佳价值的投标人竞得。
报价要求:报价要求是非正式的招标文件,常用于低价值采购要求中。这些文件要求报出市场上现有的、达到标准规格的货物、工作或服务的价格和商业条件。这种非正式的报价通常要求当地的供应商直接给出,但是,也有一些机构接受国际报价。
根据投标所要求的种类竞标、建议或报价。一个机构可能为招标做广告,也可能直接从合格供应商的短名单中或依据投标愿望挑出潜在的供应商。用于国际公开竞标的招标书通常会在联合国的出版物和在国际上广泛发行的出版物上刊登。现在越来越多的机构也在他们的网站上公告此类信息。复杂或专业性商品或服务可能要求预审资格,也通过广告进行。
一些机构会限制报价方的数量,尤其当合同数额很小时。如果报价符合手续,且符合和报价要求中的技术指标,那么该报价就会被考虑。投标情况和建议书可能会公开或内部公开,目的是证实报价要求中所有的条款都得到满足,包括收到该报价的及时性以及所要求的密封情况等。
报价会依据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评估标准来加以评估。所有超过指定限额的合同必须经过当地或总部合同委员会审查和同意。本地合同委员会审定的限额一般在$20,000—$25,000之间,总部合同委员会审定的限额一般在$100,000—$200,000之间。合同委员会的职责是设法保证合同的竞得是符合机构的金融规章制度。
机构之间采购服务办公室(theIn鄄ter-AgencyProcurementServiceOffice)出版了《联合国系统内组织采购的通用指导》(CommonGuidelinesforProcure鄄mentbyOrganizationsintheUnitedNa鄄tionsSystem)。该指导的目的是成为联合国各机构采购时的指导,并在联合国系统内协调采购程序。但是,联合国的各个机构依据的是他们各自的金融规章制度。(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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