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符的书面索款通知和其它类似单据即行付款的保证文件。
保函的基本当事人包括:
1、委托人。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委托人的权责是(1)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
2、担保人。是保函的开立人。担保人的权责是:(1)在接受委托人申请后,依委托人的指示开立保函给受益人。(2)保函一经开出就有责任按照保函承诺条件,合理审慎地审核提交的包括索赔书在内的所有单据,向受益人付款。(3)在委托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付之款情况下,有权处置押金、抵押品、担保品。如果出之后仍不足抵偿,则担保行有权向委托人追索不足部分。
3、受益人。是有权按保函的规定出具索款通知或连同其他单据,向担保人索取款项的人。受益人的权利是:按照保函规定,在保函效期内提交相符的索款声明,或连同有关单据,向担保人索款,并取得付款。
(紫/编制)(来源:金羊网)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