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地产财税政策调整的种种传言终被证实,上海市政府宣布从今天起,对购入不满一年的商品房转让征收营业税。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征收的税费虽然没有市场传闻高,但已经传达出政府继续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强烈信号,短期投机行为更是打击重点。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上海市有关部门对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和个人出售普通住房有关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上海市地税局明确规定自2005年3月7日起,个人
购买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普通住房,居住不满一年出售的,销售时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依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并按规定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河道整治费;购买后居住满一年的,出售时免征营业税及附加。
“政府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增加交易成本抑制炒作。”个人投资理财网CEO洪曦表示。据悉,按照规定所征收的营业税加上其他附加费用,总共不到房产增值部分的6%,所以这对于市场的直接影响并不算大。
市场人士更关注的另一个问题是,在具体操作中如何做到5%营业税真正收到?“不可回避的问题是,这部分交易费用可能会随着交易而转移到下家身上。”上海银邦置业副总裁周培琦认为,这次税费调整对市场产生的实际影响很小。“甚至不如契税恢复到3%的影响更大。”周培琦指出,打到总房价内来计算,契税从1.5%恢复到3%与征收增值部分6%不到的税费相比较,其力度相差不大,但实际实施的效果却不同,“契税是任何一宗房产交易中不可能逃避的,而增值部分的差价有可能通过各种方式来逃避。”
“对于投机者来说,这次政策调整更确切地说应该是强烈的警示信号。”中房指数办公室副主任陈晟指出,最近政府已经采取了多方面的举措对房地产进一步调控:“这是一个组合拳”,他表示,前几天对楼盘销售虚构合同进行严惩是从“产业政策”上规范市场;银行持续紧缩房地产信贷是“货币政策”上的调控;而现在出台的营业税则是通过“财政政策”调控市场。
调整财税政策的同时,上海市昨天还同时宣布了对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调整。业内普遍认为,上海市政府此次出台的政策虽然没有预留“缓冲期”,但整体上来看还是比较温和的,政府的目的是“鼓励居住消费,规范投资行为,抑制短期炒作”,而非打压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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